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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政府出台绿色金融相关细则及政策制度

2022.11.25

新疆哈密市为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支持作用,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研究制定系列政策。如,印发《哈密市绿色经济(2017-2021年)发展规划》和《哈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五年(2017-202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哈绿金办〔2018〕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十三五节能规划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29号)、《哈密市2017年全社会节能监察(督查)计划》(哈市发改节能监察〔2017〕1号)、《关于印发2017年哈密市能耗和强度 双控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126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24号)、《关于印发哈密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48号)、《关于印发哈密市2018年控制温室 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60号)、《关于印发哈密市2018年节能减排工作要点的通知》(哈市节能减排字〔2018〕3号)、《关于印发哈密市绿色发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6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明电〔2018〕37号)、《关于印发哈密高新区产业扶持政策(暂行)的通知》、《哈密市进步一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哈市党办发[2019]2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东天山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号)、《关于印发哈密市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哈政办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2号)、《关于印发哈密市取用地下水井电双控节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政办规〔2020〕2号)、《关于印发哈密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45)号、《关于印发哈密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市发改环资〔2020〕52号)、《关于印发哈密市2021年能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明电〔2021〕11号)大力推动和支持绿色金融、绿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