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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特许经营权质押”

2023.03.12

案例背景

2016年11月,根据《克拉玛依市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及城市发展整体要求,经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实施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2016年12月,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12000万元成立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90%、10%,并随后向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支付18014.5042万元特许经营权转让费,以特许经营水厂的运营维护工作及拟扩建工程的设计、建设工作,特许经营期27年。2017年3月,克拉玛依市发改委正式核准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扩建投资26332.61万元,故总体水厂转让及扩建项目总投资为44347.11万元。水厂已建部分与扩建部分的污水处理深度要求均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绿化浊度(NTU)指标小于等于10的要求。

该项目是PPP项目,同时也是的实施,对改善克拉玛依市城区周边水质环境,提高整体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克拉玛依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并打造“世界石油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案例内容介绍

1.企业运营及融资需求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并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总投资为44347.1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5869.56万元,特许经营权转让费18014.5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18900.00万元,企业资本金13400万元,企业自筹部分12047.11万元。

2.金融支持情况

农业银行向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189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由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及农行克拉玛依石油分行通过内部银团贷款方式办理,其中天津南开支行为牵头行,为其发放贷款9450万元;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为参加行及账户代理行,为其发放贷款945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其中宽限期限2年,提款有效期1年,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采取“保证担保+特许经营权追加质押”方式。

3.主要经验做法

(1)加强政策导向,强化服务机制。农业银行克拉玛依分行强化与市绿金办和PPP中心沟通协调,积极解决各项问题,全面了解掌握绿色金融项目政策和PPP项目政策支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

(2)跨省联合,提供信贷支持。为更加有效完成业务推进,在得知客户需求的第一时间,克拉玛依石油分行与天津农行进行了联系,确定融资方案,天津分行一行人赴克拉玛依市对天创水务开展了现场尽职调查,了解客户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确定客户的资金实际用途合法合规。两行联合,提高了信贷投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