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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发行全球首笔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示范性绿色债券

2021.12.13

12月13日,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发行本年度第二支境外绿色债券,募集资金3年期5亿美元。本次发行是建设银行第一笔以新基准利率定价的美元浮息债券,也是全球首笔基于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气候变化减缓》(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发行的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大湾区清洁交通、清洁能源领域的优质项目,为建设绿色大湾区提供高质量金融支持。

2021年11月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发布了《共同分类目录》,对推动中欧绿色合作、引导跨境气候投融资活动、降低跨境交易的绿色认证成本等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提升全球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的可比性、兼容性和一致性的重要一步。建设银行不断增强“双碳”发展理念,持续发挥绿色金融领先优势,创新发行基于《共同分类目录》的示范性绿色债券,是该目录使用及推广的重要实践,也为日后全球金融机构及企业基于该目录发行和交易绿色金融产品提供了重要参考。本次发行凭借建设银行在国际资本市场良好的信用资质以及创新的ESG元素,吸引了澳门金管局、韩国投资公社、台新国际银行、安联环球投资等高质量国际投资人,超额认购近2倍。

本次发行同时符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绿色债券原则》《共同分类目录》以及《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指南》相关标准,取得了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及香港品质保证局(HKQAA)分别提供的第三方认证。

相关债券以建设银行澳门分行为发行人,发行交割后,将在香港和澳门交易所挂牌上市。



共同分类目录

11月4日,由中欧等经济体共同发起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召开IPSF年会,发布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报告-气候变化减缓》 (Common Ground Taxonomy: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通过对中国《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气候授权法案》开展全面和细致的比较,详细分析了中欧编制绿色与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的方法论和结果,包括法律基础、目标、原则、框架、逻辑、分类标准、指标设立和呈现形式等要素,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共同分类目录》。《共同分类目录》包括了中欧绿色与可持续金融目录所共同认可的、对减缓气候变化有显著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目前版本覆盖了包括能源、制造、建筑、交通、固废和林业六大领域的61项主要经济活动。


原文来源:中国金融学会 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