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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东南亚的可持续金融潜力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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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释放东南亚的可持续金融潜力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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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介绍

(吉隆坡,2022 年 11 月 29 日)——在今天举办的全球绿色金融领导力项目(GFLP)研讨会上,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与世界银行共同发布了研究报告——《释放东南亚的可持续金融潜力》。

报告分析了东盟五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可持续金融市场概况,并基于金融机构调查问卷进行了深入探究。报告显示,尽管可持续金融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东盟五国可持续金融市场规模仍然较小,可持续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5%,而东盟五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资金需求预计将达到万亿级别,因此可持续金融仍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马骏博士表示,这份报告对认识东盟可持续金融发展的巨大潜力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通过完善政策框架、开展能力建设和国际合作,公共和私营部门将在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希望中国作为发展中经济体和绿色金融积极参与者的经验能够为当地利益相关者提供参考,同时,中国与东盟经济体应当通过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全球绿色金融领导力项目(GFLP)和“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平台,在标准协同、能力建设和跨境绿色投资等方面加强绿色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合作。

该报告对东盟五国发展可持续金融提出了一套新的政策行动框架,包括以下五个领域:

一、政策准备决策者应帮助债权人和投资者降低可持续投资的风险;

二、有利环境:政策制定者应营造有利环境,重点改善地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以便建立更深入和便利的金融体系;

三、信息收集与分析:加强甄别机制,提高数据质量与可用性,推动分类标准和披露框架的制定与实施;

四、能力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加深对可持续金融的认识,将有利于加速可持续金融主流化进程。

五、公正转型:为实现公正转型,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气候转型中受到严重影响的企业,并充分考虑若这些企业无法获得转型融资则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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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名称:《释放东南亚的可持续金融潜力》英文摘要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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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东南亚地区迫切需要采取相应行动,以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全球来看,东南亚经济体温室气体排放强度较高,一些国家甚至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最高的地区。随着气候变化对社会、企业和投资者的经营环境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东南亚地区也成为全球范围内受气候变化影响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区域层面来看,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长期来看还将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对于东盟五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而言,尽管意味着高昂的成本,但推动经济向低碳、具有气候韧性的方向转型仍是必经之路。

金融部门在支持各国增强气候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但在此过程中需要及时调整自身投融资活动。经济的转型离不开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巨大的资金缺口仅依靠公共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私人资本的广泛参与。发达的金融市场可以有效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活动筹集资金,但前提是可持续性相关因素必须被重视并纳入到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中。因此,为帮助各国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并实现可持续发展,金融体系需要解决两个相关挑战:一是金融部门如何开展自身的气候风险管理,二是如何为可持续投资调动资本。本报告侧重于后者。

本报告显示,尽管可持续金融发展迅速,但可持续金融市场规模仍然很小,无法满足东盟五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巨大资金需求。过去五年,东盟五国可持续债务和市场增长迅速,每年的可持续贷款从2016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67.5亿美元,可持续贷款余额达到了240亿美元左右,然而距离满足可持续发展的万亿级资金需求仍任重道远。此外,研究表明,可持续债务工具和股权投资只占传统金融市场的一小部分,这表明可持续金融发展的潜力仍有待于进一步开发。

同时,可持续金融市场的覆盖范围仍较为有限。尤其是对中小企业而言,可持续融资仍缺口巨大。自2017年以来,东盟五国中只有83家非金融企业参与了可持续债权和股权市场的融资活动。一方面,可持续贷款和债券主要为投资级的上市公司提供融资。另一方面,私募股权市场的可持续资金则主要投向专注于气候/清洁技术项目的初创公司。本报告的调查结果也表明东盟五国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可持续金融产品非常有限,而保险产品在这一领域明显缺席。

环境信息披露的缺失阻碍了可持续投资的发展,同时,利益相关方的可持续投资能力不足也进一步加剧了这一问题。在接受调查问卷的东盟五国金融机构中,88%的金融机构称气候相关信息的缺失和复杂性是可持续投资的核心挑战,包括收集和处理气候相关信息的成本过于高昂,可持续相关指标过于复杂以及缺少相关报告标准。环境信息披露相关能力不足、缺乏完善的标准和甄别机制给金融机构自身带了巨大挑战。调查结果表明金融部门能力有限,专业知识的缺乏为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同时,绿色项目的缺乏则可能源于私营部门挖掘绿色项目及为其提供投资渠道能力的欠缺,例如缺乏相关技术经验等。

财务表现是促使金融机构进行可持续投资的关键驱动因素,通常被金融机构置于对可持续性指标的考量之前。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即使没有信息鸿沟,评估可持续投资的经济收益也非常具有挑战性,因为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行动往往是帮助经济社会避免了损失,而非直接获得收入。而环境信息披露不足的现实也使这一挑战更加严峻。这些问题的相互交织阻碍了可持续金融的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发挥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自上而下设计激励机制。本报告的研究强调,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和政策制定者的大力支持是扩大可持续投资的关键要素。

为进一步扩大东南亚可持续金融规模,政策制定者需要进一步动员私人资本在可持续领域的投资。本报告强调了建立可持续金融政策框架体系对促进可持续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性。虽然近年来东盟五国在该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关政策框架仍然处于实施的早期阶段。东盟五国仍需开展大量相关工作,确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完全纳入投资决策之中。为此,本报告提出了一套新的政策行动框架,涵盖五个政策优先事项,关注政策实施是这套行动框架里贯穿始终的重要主题

一、政策准备: 决策者应帮助债权人和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特别是对于风险较高的可持续性投资。政策制定应以降低可持续投资的风险,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分散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的定价效率为主要目标。政策制定者也可以在解决缺乏具有投资价值的可持续资产方面发挥作用。

二、有利环境: 政策制定者应营造有利环境扩大金融市场发展,重点改善地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推动可持续金融市场不断深化,为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便利、可得的金融资金支持。

三、信息收集与分析: 消除信息不对称和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应是政策制定的重点关注内容,确保利益相关方能收集并获取到高质量、细化和及时的信息。东盟五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推动可持续分类标准和披露标准的有效实施,特别是在私营部门的广泛落地。

四、能力建设: 开展能力建设和提升对可持续金融的认识有利于推动可持续金融主流化。除了金融机构层面的能力建设外,政策制定者和整个私营部门也都应不断加强可持续金融相关的能力建设。

五、公正转型: 为了实现公正转型,政策制定者应密切关注那些可能因向可持续性转型而受到负面影响的公司,以及那些极易被当前可持续金融市场排除在外的公司。这些企业若无法获得转型所必须的资金,可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促进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采取全面而审慎的措施来调动私人资本的广泛参与。虽然本报告未直接提及,但政策制定者也应该意识到,调整监管措施以减轻气候相关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威胁,可以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优化投资组合配置,更好地支持可持续投融资的发展。此外,为提升经济的韧性和可持续性,政策制定者需要考虑制定更全面和综合的支持政策,特别是帮助企业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