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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 马骏:应该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低碳转型

2022.01.06

 背景

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经济工作,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为下一步的中国经济锚定了前行的方向。

中国经济未来的机会与变量在哪里?怎样“稳”与“进”,如何“破”与“立”?关于2022,许多答案等待揭晓。

岁末年初,新京报贝壳财经推出《看2022》,我们对话了16位各领域专家,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关键词,谈他们对中国经济的观点和判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2年“双碳”工作,已是碳达峰碳中和连续两年被其视作重点工作部署。过去一年,“双碳”目标下的绿色金融快速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工具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安排持续完善。

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双碳”政策趋势?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和碳中和还有怎样的差距?继续提升绿色金融潜力,需要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此,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课题组12月初发布报告展开详细叙述并提出建议。该课题组组长、绿金委主任、我院院长马骏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必须关注若干宏观经济与金融风险。

针对“双碳”目标提出后,今年有地方“一刀切”关停高耗能项目,去煤化过快甚至导致部分地区拉闸限电。马骏表示,如果简单粗暴地关停高碳企业或限制生产,可能会导致某些高碳产业供给大幅下降,推高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从而带来经济滞胀和失业的风险。我国应该尽早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低碳转型。


尽早制定路线图,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低碳转型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主要成果有哪些?

马骏 我国绿色金融在过去几年取得了长足进展,并在多个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力。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约15万亿元,规模位列全球第一;从2016年1月至2021年11月末,金融机构和企业累计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达约1.9万亿元;含ESG主题概念类基金和使用ESG投资策略构成投资组合的基金约270多只,存续规模约3000亿元。

“双碳”目标给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是促进其迅速发展与不断完善的推动力。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顺利启动,首批纳入了2225家电力企业,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此外,2021年7月起施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中,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被正式纳入银行业的业绩考核范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国内首批两项绿色金融标准;11月,碳减排支持工具出台。围绕与碳中和相关的战略规划,国内一些领先金融机构也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若干银行已经公布了碳中和行动计划,21家大银行已经开始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一些机构推出了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可持续挂钩产品、碳配额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多家机构参照TCFD要求开展了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

新京报贝壳财经:如何准确理解和把握“双碳”政策趋势?

马骏我们的分析表明,落实我国现有政策可实现温室气体净排放在2030年前碳达峰,但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还需进一步强化节能、削减煤炭消费、提升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的力度。

我国应该尽早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低碳转型,充分体现我国能源转型、绿色投资和技术进步可能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益,强化在一系列绿色低碳领域中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同时高度关注并管理好转型相关的宏观经济和金融风险。

风险方面,第一,如果政府机构大量使用行政措施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采用“运动式”减碳的措施,简单粗暴地关停高碳企业或限制生产,可能会导致某些高碳产业供给大幅下降,推高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从而带来经济滞胀和失业的风险。 第二,如果在低碳转型过程中,不能有效为高碳企业赋能,帮助这些企业尽快转型为低碳企业,一批高碳资产就可能面临“搁浅”,成为不良资产,或出现估值大幅下降,从而导致金融风险。

上述两类风险,即使不会成为全国性、系统性的问题,也可能在某些地区(特别是严重依赖煤炭的省区)成为系统性风险的来源。相对于行政主导的“运动式”减碳,未来需要更多地采用市场化手段(如碳市场交易、碳税、对绿色活动的补贴、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来提升企业对低碳经济活动的盈利预期、降低其对高碳活动的盈利预期,从而达到激励其逐步(而非突然)调整经济和业务结构的目标。这些市场化手段可以推动高碳企业在多年内逐步调整其投资结构和业务发展方向,实现碳强度的“有序”下降,避免“一关了之”的行政做法对经济造成冲击。


转型风险可能成为重大金融风险来源

新京报贝壳财经:提升绿色金融潜力,重点要解决哪些问题?

马骏:据课题组测算,碳中和背景下我国在未来30年间(2021-2050 年)的绿色低碳投资需求将达487万亿元。我们认为,实现碳中和会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大大提升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

从需求侧看,实现碳中和意味着政府将出台一系列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的低碳项目扶持政策,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这些政策和机制包括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启动和扩容、财政对绿色低碳活动的补贴和减税政策、各类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的金融激励政策,以及在能源、交通、建筑、工业等各个行业支持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这些措施将显著提高绿色低碳项目回报率和收益的可预期性,提升绿色投资积极性,带来大量绿色金融服务需求。

从供给侧看,预期中的绿色金融政策,包括央行的低碳项目支持工具、绿色银行考核机制、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权重调整、绿色项目担保和贴息等,都将提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回报,从而激励这些机构提供更多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在供需共同发力的背景下,绿色金融市场将持续快速扩容,也仍有很大增长空间。以绿色信贷为例,我国银行业目前所提供的绿色信贷占全部对公贷款余额的比重约为10%, 但根据估算,未来绿色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应该超过25%。因此,绿色信贷作为绿色融资的主要来源,其增长率将远高于全部信贷的增速。

再如,我国近年来绿色债券的发行额占全部债券发行不到1%,而这个比例在欧洲领先国家已经超过18%。在资管领域,我国资管机构发行的ESG产品余额占全部资管产品的比重也远低于发达市场可持续投资资产在资管总规模中的比例。如果把ESG产品占资管市场的30%作为我国2030年目标,就意味着未来十年中,我国ESG产品余额将以年化78%左右的速度增长。

新京报贝壳财经:你多次谈及金融业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金融业面对环境外部性问题可采取哪些对策?

马骏:近年我国金融机构监管层对气候相关风险的重视程度逐步提高,少数具有前瞻性的学术和金融机构也已有了数年探索,但对气候相关风险的识别和量化在多数金融机构中只是刚刚起步。

气候相关风险包括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在碳中和背景下,转型风险可能成为重大的金融风险来源。金融机构应强化对气候相关风险,尤其是转型风险的识别、量化、管理和披露。 从国际经验来看,以贷款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侧重于评估气候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保险公司从承保业务角度一般使用巨灾模型估算损失和保险定价,资管机构及银行和保险机构的投资业务会评估气候风险对资产估值、投资组合收益率等指标的影响。

识别和量化气候风险后,金融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适当披露。可比性较高的风险披露能够优化市场透明度、提高市场效率、为后续的风险管理提供基础。

此外,金融机构还应该采取积极措施管理气候风险。近年一些初步实践表明,金融机构的气候风险管理措施可包括建立气候风险的治理机制和管理框架,设置降低气候风险敞口的具体目标,完善投前贷前气候风险评估,根据环境气候风险调整资产风险权重,以及完善投后贷后气候风险管理。

建议国内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气候风险重要性的认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环境气候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建立气候风险的治理机制和管理框架, 完善投前贷前气候风险评估和投后贷后气候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加快对碳风险对冲工具的研发。


原文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