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南金融》2024年第07期
作者:张芳、章璐、冷奥旗
一、问题的提出
引导小微企业等普惠主体进行低碳发展是实现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处于全球领先梯队,绿色信贷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分别位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始终保持国际领先水平,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均有大幅度提升。在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双增长的良好态势下,两者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协同效应仍有待挖掘。当前应主要关注和服务于因绿色低碳转型带来更高经营成本的高碳行业、依附于高碳行业的小微企业及其从业者,以及现有绿色金融体系支持相对较弱的领域这三类群体。小微企业因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在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引导其低碳发展有助于推动整个产业链低碳转型。同时,低碳发展需要技术创新和转型,小微企业作为创新的主要力量之一,引导其低碳发展可以促进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技术升级。此外,通过关注绿色低碳发展,有助于改善小微企业等普惠主体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当前缺乏符合普惠对象发展实际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市场上的绿色金融产品通常是针对大型企业或特定行业设计的,而小微企业的需求和特点未能得到充分考虑。小微企业在经营模式、资金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方面与大型企业存在明显差异。传统金融机构往往对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严格、融资门槛高,故其通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加之缺乏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绿色金融产品,使得小微企业更难以获得绿色融资支持。
供应链金融通过其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严格的环境监管、风险共担机制等特点,可以为小微企业等普惠主体的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供应链绿色转型。一是绿色发展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技术更新、能源转型等环保项目。供应链金融可以通过提供快速、灵活的融资支持,帮助小微企业更有效地利用资金,推动绿色技术的应用和更新,提升企业的绿色化水平。二是供应链金融机构通常会对参与融资的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管,以确保资金用于符合绿色低碳标准的项目。这种监管机制可以促使小微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采取更多的环保措施,推动绿色发展。三是供应链金融涉及企业的上下游合作伙伴,通过供应链金融,可以促使整个供应链中的企业共同参与绿色发展,推动整个产业链的绿色转型,形成绿色低碳共识和共同行动。四是绿色项目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技术和市场风险,小微企业在推进绿色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融资难题。供应链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帮助企业分担风险,降低其推进绿色发展的成本和压力。五是支持绿色发展符合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这不仅能够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支持小微企业绿色转型。为此,本文在分析国内外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实践案例的基础上,总结该领域已有的实践经验,并结合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提出针对产业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企业等多方主体的政策建议,以期更好发挥供应链金融在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国内外探索与实践
(一)国际实践
1、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联合伙伴银行建立供应链解决方案框架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于2022年建立供应链解决方案框架(Supply Chain Solutions Framework,SCSF),资金总限额为1.5亿美元,通过伙伴银行向业务所在国大型核心公司的供应商(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好、更可负担的营运资金融资渠道,同时帮助其获取专业知识、提升创新能力(见表1)。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已要求所有融资项目的评估和实施过程均基于欧盟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考虑环境和社会要素,同时希望SCSF能促进大型核心公司及其供应商应用更高的ESG标准,包括与改善气候公司治理、实施绿色低碳供应链问责机制有关的标准。SCSF资金包含融资性与非融资性两类风险参与模式。在首批两家伙伴银行中,花旗银行欧洲有限公司(英国分行)对接非承诺融资性贷款,总限额最高为7500万欧元;波兰桑坦德银行保理公司对接非融资性贷款,总限额最高为5000万欧元。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明确SCSF下的伙伴银行应遵守其环境与社会政策文件中的第2条、第4条与第9条要求(分别对应劳动力与工作环境,健康、安全与保障,金融中介机构)。其中第9条强调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与监测机制,包括应用负面清单筛选客户/项目、根据风险分类清单划分高/中/低风险项目、对照相关监管要求记录并披露信息等。同时,SCSF还要求伙伴银行向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提交年度环境与社会报告,并在必要时实施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专为SCSF设计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程序,如开展针对该框架下任一次级交易的环境和社会尽职调查等。
一个具体实例是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花旗银行于2023年4月在SCSF下联合推出的土耳其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资金总额高达2500万欧元。该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核心企业为美卓奥图泰,这是一家致力于骨料矿物加工和金属精炼行业可持续技术、端到端解决方案和服务的全球性企业;支持对象主要为美卓奥图泰在土耳其符合条件的中小供应商;支持内容为及时可得、可负担的营运资金融资,可持续计划研制、ESG项目落地和数字化流程应用等定制化咨询服务。同时,该计划调动了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一是金融同业机构,截至2023年10月初,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及其伙伴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确认将为特定大型核心企业在土耳其的中小型供应商提供的融资总额达到1.7亿欧元。二是公共部门,如土耳其-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合作基金(Türkiye-EBRD Cooperation Fund)提供赠款资金用于奖励达到预定减排目标的供应商;欧盟提供1700万欧元用于激励中小企业供应商将ESG标准纳入其运营;土耳其工业和技术部支持该计划落实推进等。
2、德意志银行强化ESG评级应用并推进可持续供应链金融
德意志银行目前致力于将可持续发展置于其所有业务活动的核心,自2022年7月起要求每年价值超过50万欧元的所有新合同与延期合同都需要获得EcoVadis或其他合格评级机构的ESG评级。同时,德意志银行重视可持续供应链金融,继2022年底将可持续供应链融资总量增加到10 亿欧元的目标之后,在2023年又提出了供应链融资新承诺,即到2025年底提供50亿欧元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企业营运资金融资。
德意志银行面向汉高(Henkel)供应商推出与ESG评级表现挂钩的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覆盖了汉高几乎100%的供应商。汉高是拥有众多国际品牌的德国企业,业务主要涉及粘合剂技术、化妆品和美容用品、洗涤剂和家用护理三大业务领域。该计划是汉高为适应投资者、客户及监管机构对可持续发展的更高关注与要求(如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与《可持续财务披露条例》),对原有供应链金融计划的升级,即在原有流程中考虑ESG相关因素。具体看来,该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大致可分为三步:第一,拥有第三方ESG评级的供应商自汉高处获得交易发票。第二,德意志银行根据发票为汉高的供应商提供即时融资,融资金额为发票金额减去保证金,融资成本取决于汉高的信誉与供应商自身的ESG评级。第三,汉高通过德意志银行支付货款,标志着实体交易流程与融资交易流程的完成。
德意志银行与汉高的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充分发挥了第三方ESG评级机构及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一方面,汉高正在积极利用其对供应商的影响力,激励供应商在环境、劳工和人权、伦理、可持续采购等ESG领域变得更加可持续和透明,如汉高要求其供应商从企业可持续发展评级机构EcoV-adis获得ESG评级。另一方面,德意志银行与第三方评级机构的信息对接使得供应商的操作更为便利。供应商获得EcoVadis评级并保持更新后,只需通过德意志银行的供应商门户平台将“即插即用”ESG 计划添加到现有应收账款购买协议中即可。德意志银行可以直接从EcoVadis 平台访问供应商的ESG评级,并根据分数自动调整供应商融资成本的优惠力度。换言之,通过提高ESG评级,供应商可以进一步降低供应链融资成本。
3、沃达丰联合花旗银行与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推动电信行业的可持续供应链金融
沃达丰是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电信公司,业务遍及欧洲和美国,主要涉及基础设施资产、共享业务、增长平台、零售和服务业务,其零售和服务业务分为三大业务线:欧洲消费者业务、沃达丰业务和非洲消费者业务。2023年4月,沃达丰集团公司和花旗银行合作宣布在沃达丰供应链金融计划中增加环境标准,鼓励供应商减少碳足迹,从而促进沃达丰实现其“范围3”的排放目标。
沃达丰的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以电信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为基础。沃达丰和CDP联合开发了一个环境绩效考评框架,其中包含12项标准(特别是与供应链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标准)。初始阶段,该框架仅面向经由花旗银行获得供应链金融支持的部分沃达丰供应商,它们受邀完成基于该框架的CDP年度调查,并与花旗银行分享其环境绩效得分。未来,沃达丰计划逐步向更广泛的供应商及其供应链融资提供商开放该框架。
花旗银行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为沃达丰供应商提供差异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首先,供应商需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如无重大违约事项等。其次,前文提到的沃达丰与CDP合作开发的独立框架因能够提供供应商的环境表现和分类信息,成为花旗考虑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沃达丰的合格供应商可以通过披露环境数据并展示其绩效优化情况来获得花旗的优惠融资费率,以促进电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4、法国巴黎银行与彪马联合推出绿色供应链计划
巴黎银行(BNP Paribas)与德国运动品牌彪马(PUMA)联合推出绿色供应链计划,旨在通过提供可持续融资解决方案,鼓励和支持供应链中的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减少碳排放,促进环境友好型生产和采购。
该绿色供应链具有服务方案综合性高、评估流程清晰、激励措施丰富等特点。从可持续融资解决方案看,巴黎银行与彪马合作推出的服务方案包括绿色债券、可持续贷款和环保项目融资等,适用于不同类型主体的多样化环保项目和措施的融资需求。从环境评估和认证看,巴黎银行与彪马合作开展环境评估和认证,衡量供应链中企业的环境绩效和碳足迹;同时通过对供应商进行环境审核和认证,识别环保领域的改进机会,并建立可持续采购标准和流程。从激励措施看,包括财务奖励、合同条款的调整、供应链可持续性评级等,以激励供应商积极参与绿色供应链计划。同时,巴黎银行与彪马合作开展信息共享和培训活动,提高供应链中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和意识。通过定期举办培训课程、研讨会和知识共享平台,促进绿色供应链的知识传播和技能提升。
风险管理和内部管理机制是该可持续供应链金融计划的重要环节。一方面,彪马内部建立了环境与可持续评级系统,且其内部审计加强了风控。另一方面,运用第三方平台Infor Nexus进行文件验证。Infor Nexus为企业提供基于云的业务网络,用于全球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目前已为超过8.5万个品牌商、零售商、制造商、供应商及银行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二)国内实践
1、国家电网为链上企业提供碳金融服务方案
国家电网依托自身的“电e金服”平台,面向参与智慧电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企业的供应商,推出以“碳评估+供应链金融”特色的“智网减排贷”,推动打造绿色供应链(见表2)。
在碳评方面,“智网减排贷”充分发挥了电力数据的碳核算优势,同时应用了主体碳评估与过程碳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电网企业的电力数据(如外购电力、清洁能源用电、绿电交易等)可通过“电-能-碳”的转换模型,成为可用于碳核算的实用数据,必要时还可根据区域调节因子提供测算结果在不同地区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主体碳信用与过程碳信用的双重考虑方式使得电网核心企业的碳信用能够转移给链上中小企业,同时也可考虑相关项目的环境效益。具体来看,首先由中标供应商线上开立“碳账户”、填写其基本运营情况及历史碳履约信息,形成“主体碳信用”画像;然后对中标合同先期开展碳减排预评估,测算出链上企业参与物资供应、工程服务间接实现的碳减排效应,并根据实际贸易履约过程中的碳减排情况验证其真实性。
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智网减排贷”具有服务方多、成本低、融资便利的特点。一是“电e金服”平台同时链接了多个金融服务机构,有利于供应商对接“智网减排贷”融资机会。二是供应商可获得电网核心企业信用,并根据碳减排情况获得对应优惠。企业的碳评估结果越优秀,就越能获得较低的贷款利率。根据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公司的统计,在“智网减排贷”服务链上企业的前2亿元授信中,实际投放资金6400万元,平均降息约80BP。三是融资过程更为简化。自中标协议库存起,供应商无须抵押等任何担保方式,仅凭合同即可申请低息贷款,且融资规模相对充足。国家电网首批筛选全国供应商400余家,预计放贷共计200亿元,单笔最高5000万元。
“智网减排贷”的服务地域范围逐渐扩大。推出早期,该产品主要在温州、湖州试点,后续将在“电e金服”上架并向浙江全省推广,进而逐步扩大到全国。2023年4月,福建省首单“智网减排贷”绿色贷款落地,厦门智慧电力成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公司”)成功申请到招商银行2年期868万元“智网减排贷”,融资成本低至年化3.5%,较一般供应链金融融资降低至少100BP,估算企业当期合同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当量贡献158.09吨。
2、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供应链金融助力绿色建筑行业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以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简称“奥润顺达”)为核心企业,推出建筑领域的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奥润顺达成立于1998年,总部位于河北省保定市,主要业务为节能门窗与节能建筑的研发、建筑节能核心产品的生产。
该供应链金融产品具有利率低、落地快、担保模式新的特点。一是实施优惠贷款利率。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为奥润顺达上下游企业投放短期线上绿色贷款均执行LPR利率,不上浮、不加息,充分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产业链发展。二是开辟信贷绿色通道。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同步优化业务办理—审批—发放流程,并在一个月内上线了奥润顺达供应链金融保理e融业务。三是优化信贷担保模式。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逐步完善对被动式超低能耗产业龙头企业奥润顺达的担保模式,从抵押到保证,再到信用方式,不断简化担保手续,减少对企业资产占用。目前该行对奥润顺达集团非抵押类贷款投放占比达80%以上。
在流程管理方面,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关注相关企业的整体情况与供应链金融支持项目的环境效益。一是全面分析奥润顺达业务流程、上下游供应链等内容,定期统计分析奥润顺达绿色融资规模及其上下游客户供应链融资变化情况,归类分析授信情况、贷款对象、数据对接方式、保密要求、结算周期等。二是从节能减排、居住品质优化、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带动等四个方面考量该供应链计划的效益。其中,节能减排维度包括对比分析新建居住建筑与普通标准房屋的采暖能耗控制效果等。
3、网商银行借助数字科技推出系列供应链金融产品
网商银行基于核心品牌企业、上下游供应商、经销商、终端门店之间的供应链生产关系,推出了一套数字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大雁”数字供应链金融系统(简称“大雁系统”)。目前,“大雁系统”已搭建汽车、通信、医疗、建筑等九大产业方向142条产业链子链,识别产业链上超2100万家小微企业,包括蒙牛、海尔、荣耀等在内的超1400家品牌接入“大雁系统”,覆盖20多个行业,提升上下游100多万户小微经营商、供应商的信贷可得率,供应链小微客户贷款可得率由30%上升至80%。
网商银行将企业、行业图谱应用于供应链金融,“大雁系统”使用大规模图计算、多模态识别、区块链、隐私计算、AI大模型等技术,实现了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分销网络和终端门店的准确识别和刻画。其通过横向(在数条不同供应链上)和纵向(在同一条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两个维度,还原批零商户在供应链网络中的综合画像,能够为供应链上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综合立体的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大雁系统”基于OCR、IRT等识别及验证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关键增信维度;利用大规模图计算及数据处理技术更好地识别企业关系,还原供应链贸易关系网格;基于大模型的知识抽取能力构建全面的产业链图谱,基于大模型的信息解析能力更好地刻画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
网商银行通过中标贷、合同贷、供货贷、网商贴、采购贷等数字金融产品,解决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在供货回款、采购订货、铺货收款、加盟、发薪等生产经营全链路的信贷需求,以及综合资金管理需求。如网商银行面向小微供货商推出绿色供货贷,基于绿色商品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提供绿色信用贷款;面向小微经销商推出绿色采购贷,通过与第三方独立权威机构开展合作,向被认定为绿色企业的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的采购行为提供金融支持等。
在风险控制方面,网商银行将计算机视觉、动态企业图谱、人机互动等技术应用于风控系统。一是加强对核心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的研判,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核查与处置;二是加强对核心企业经营状况、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交易情况的研判,分析供应链交易的历史交易记录;三是建立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特点,提高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环节风险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风控技术模型和动态的信贷额度管理决策体系。
(三)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
国际大行以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方式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相关领域实践,产品和服务分类较为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在这一领域也进行了诸多实践,取得了不少成果。本研究总结了已有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包括:明确界定标准,避免“洗绿”;围绕小微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实现丰富供给;加大科技赋能,加强风险防范,服务安全有序降碳;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值得注意的是,供应链金融只是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一种路径,同时应鼓励创新多种产品和服务,以更好地服务普惠对象的绿色化。
1、明确界定标准,避免“洗绿”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金融机构判定企业绿色/可持续属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参照中央或地方政府的判定标准,如网商银行根据国家相关绿色低碳产业目录进行判别;二是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界定,如沃达丰与CDP合作推出的电信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及分类框架;三是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行文件传导和验证,如法国巴黎银行彪马案例中,通过In⁃for Nexus 供应链平台传导和验证成千上万的上下游企业文件,协调需求与供给、计划与生产、订单与交付。获得上下游企业相关碳核算的定量和企业碳管理的定性情况,对企业进行碳评价,实际是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非财务信息的一个审查,使得金融机构得以了解核心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低碳转型及公司治理的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避免“洗绿”,助力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获得更多低成本的绿色信贷支持。
2、围绕小微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大产品创新,实现丰富供给。
纵观国内外银行绿色普惠供应链产品和服务的先进案例,不难发现这些银行对绿色普惠供应链都有深入的行业研究,且产品种类丰富,在绿色普惠供应链产品和服务发展中取得了竞争优势。比如网商银行:一是对支付宝上的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特点、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二是对绿色建筑行业等细分行业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微观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和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发展特点,对绿色普惠供应链的主要参与者和上下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供应链各个环节的需求和痛点,形成研究报告;三是研究团队、绿色产品团队、业务条线、风控部门对产品的落实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业务部门的真实需求,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推出“绿色采购贷”“绿色供货贷”等各种有特色的绿色普惠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
3、加大科技赋能,加强风险防范,服务安全有序降碳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和数字化驱动的金融创新。将金融科技运用到绿色普惠供应链的产品和服务中,能够帮助银行解决绿色普惠供应链融资过程中需要贸易真实性的问题。目前大部分银行只能依据合同、发票、送货单等进行人工验证,而对于部分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约束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而言,有效运用金融科技能够防范和降低操作风险。网商银行基于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小微企业的供应链关系,开发了“大雁系统”,以解决小微企业在供货回款、采购订货、铺货收款、加盟、发薪等生产经营全链路的信贷需求及综合资金管理需求。通过供应链金融系统,网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呈现出服务的精准性、特定性和连续性。服务精准性是指基于真实可信交易数据排除产业链小微客户风险并合作放款,推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特定性是指贷款用于特定的购买上,保证专款专用,借款人不能把资金挪作他用;连续性是指同类贸易行为在上下游客户中反复发生。这些业务特点使小微企业能够快速、简便地获得融资,形成高度产业化和流程化的供应链体系。
4、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领先银行的经验,要发展绿色普惠供应链产品和服务,应做到:首先,设立银行绿色普惠供应链的牵头部门和专营机构。其次,建立健全行内绿色金融相关政策,以确保绿色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向,相关政策包括但不局限于业务管理、行业指引及绩效考评等。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将信贷资金精准配置到绿色普惠业务领域,尽可能覆盖全产业链的融资需求。再次,在产品和业务体系方面不断推进创新,丰富“供应链金融+绿色普惠金融”的模式,运用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普惠领域的金融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线上融资服务。最后,在融资环节中考虑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由具备环境专业知识的机构对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这不仅可有效填补金融机构在专业方面的缺失,同时可以根据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环境表现进行差异化划分,帮助金融机构设计不同的投资方案和利率。
三、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挑战
(一)缺乏符合普惠对象经营特性的绿色标准
目前,我国现有绿色金融统计标准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19〕326号),原银保监会《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0〕739号),以及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银发〔2021〕96 号)等(见表3),这些标准主要基于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2024年,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65号),对《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作出了修订。
现行的绿色金融标准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着眼于服务我国绿色发展大局,根据国家重大任务、资源环境状况、产业发展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确保相关支持政策始终能聚焦对绿色发展有重大意义的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在保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体例、架构、内容总体连续稳定的同时进行了修订。可以看到,目前我国绿色标准的分类方式更适合以项目融资为主的供应链核心企业,而供应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较大,资金需求往往是流动资金需求而非项目融资需求,加之其业务简单,甚至并不会在内部区分产品线,因此难以严格按照资金用途进行区分是否为“绿色”,在现有绿色标准下往往面临“融资难”的困境。
(二)缺乏专项的绿色普惠金融激励机制
缺乏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普惠金融的激励考核机制。目前我国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及普惠金融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引、考核办法及激励机制,金融机构也较为重视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业务发展。但绿色普惠金融的融合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台引导金融机构融合开展绿色普惠业务的专项激励考核机制,金融机构创新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如绿色普惠供应链产品的动力不足。
缺乏引导小微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主要集中在能源生产供应、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等行业,且以大型国企为主,现有的绿色发展政策也主要关注大型企业,尚无专门针对供应链小微企业等普惠对象绿色低碳转型的专项激励机制。同时由于绿色标准并未涵盖大部分普惠对象的绿色低碳行为,大部分普惠对象无法获得绿色金融领域的货币政策,如碳减排支持工具等。
(三)金融机构缺乏专业能力
金融机构缺乏对供应链产业的理解能力。供应链产业通常涉及多个环节和参与方,以及多个行业和地区,如生产、物流、采购等领域,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开展供应链金融需要银行深入了解产业的运作机制,但金融机构往往缺乏产业和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难以全面理解供应链产业的各个环节,导致其对相关企业的融资需求和项目价值评估可能存在困难,难以提供较为精准的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金融机构缺乏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能力。供应链产业涉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供应商、分销商等多个参与方,其结构和关系链较为复杂,面临的风险也较为多样,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需求风险、物流风险等。金融机构往往缺乏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全面理解和评估能力,无法有效评估和管理供应链金融相关风险。
金融机构获取供应链业务相关数据较为困难。供应链上的小微企业组织架构往往并不完善,财务数据处理较为混乱、资金管理方式不透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数据薄弱、信息公开程度较低,金融机构往往难以获得较为准确、全面的小微企业经营数据及环境效益相关数据。此外,目前少有提供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相关数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相应合作模式,加大了金融机构对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综合评估及风险管理的难度。
金融机构能力不足和数据获取难引发金融机构业务创新不足。由于缺乏对供应链上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信息的深度把握和对供应链产业运营模式的充分理解,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缺乏专业能力和技术能力支撑,导致金融机构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尤其在创新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普惠融合发展方面少有相关的探索实践。
(四)部分企业绿色发展意愿不足
以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普惠融合发展需要供应链上各企业的共同参与,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部分企业受到资金、技术、信息等因素的制约,对绿色低碳转型和相关政策工具缺乏认识,导致自身绿色融资意愿不足。
对于供应链核心企业而言:一是核心企业一般为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企业,这类企业往往资金较为雄厚或融资渠道多样、融资利率较低,而绿色供应链融资的融资门槛相对更高,企业对于绿色供应链资金的需求较低,融资驱动性不足。二是核心企业可能缺乏社会责任感,对自身的绿色发展和绿色品牌塑造认识不足。企业是推进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力量,但部分核心企业可能缺乏绿色发展的长远眼光,更倾向短期利润和业绩,没有将绿色发展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管理体系,绿色融资意愿不足。
对于供应链上小微企业而言:一是对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由于资金有限,小微企业可能更关注短期的经济效益,认为绿色转型会增加成本,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对绿色发展的长期价值缺乏认知。同时,小微企业可能更关注日常经营和生存问题,缺乏对绿色低碳的深入了解。二是对绿色低碳转型的内涵缺乏认识。由于缺乏获取绿色信息的渠道,或没有时间、精力和动力去主动了解绿色低碳的相关概念,小微企业往往对绿色低碳的内涵缺乏认识,可能不了解绿色低碳的概念、原理及哪些行为是绿色行为。
四、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相关产业部委加快确定引导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路径
建议相关产业部委加快确定引导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路径。在绿色供应链方面,建议逐步拓展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中“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涵盖的行业,使其覆盖更多行业,定期确定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并与金融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二)监管部门研究出台绿色普惠融合发展的指引、激励机制及标准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出台引导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指引。在监管和配套扶持政策上,实现绿色金融与普惠小微金融政策的打通,将现有的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与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有机融合,研究在确保不发生重复调节的前提下,允许交叉使用。
建议现有绿色金融货币政策关注对普惠对象的覆盖,将现有普惠金融货币政策向普惠对象的绿色低碳转型倾斜,加强供应链金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针对小微企业的绿色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研究出台以绿色小微企业为支持对象的专项货币政策(即以融资主体绿色属性来认定贷款为绿色)。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领域的标准建设。从短期看,可以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针对小微企业等普惠对象,考虑小微企业的行业特性、在供应链上所属位置等特征,制定符合其经营特征的细分领域绿色标准;在普惠小微金融标准体系中,针对绿色融资制定专门的细化标准;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供应链金融等创新产品服务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在实践中逐步探索总结经验。从长期看,逐步建立绿色普惠金融统计标准,以主体及项目活动综合视角开展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上绿色小微企业、绿色消费、绿色农业主体及经济活动,以及小微企业、消费及农村农业的绿色化经济活动;支持绿色普惠贷款在普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融资租赁等类别中的界定及统计。
(三)监管机构引导协同相关金改试点地方政府建章立制、先试先行
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在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国家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及国家小微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改革试验区优先开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试点,并将借助供应链金融推动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作为发展手段之一进行试点。
建议相关金改试点地区从标准建设、产品创新、数据共享及监管等角度加快创新,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并适时推广复制。探索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产品标准等团体标准,为金融行业标准建立提供实践参考。
建议相关金改试点地区健全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及资信调查制度。降低普惠对象绿色发展过程的融资障碍、融资成本,减少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拓展绿色金融覆盖范围,引导更多普惠对象减污降碳。建立健全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法律法规,促进信用数据公开共享,加强行为规范、失信惩罚机制建设。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相关数据构建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数据库。
(四)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并应用ESG评价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建议金融机构深入理解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特征,积极创新适合普惠对象绿色化发展的金融产品服务。金融机构需从产业链角度深入理解行业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并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掌握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和上下游产业链条的发展特点,了解绿色普惠供应链的主要参与者及上下游的关系,了解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潜在痛点和风险点,推出支持绿色普惠的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个人经营贷款、绿色贸易融资等综合多元的产品服务体系。
建议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建立ESG管理机制。金融机构建立数据驱动的客户ESG评价模型,根据供应链上小微企业特征,选择更符合实际操作的指标,避免因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评价体系不落地情况;重视企业ESG评价结果应用,研究ESG与违约率之间关联,将其应用到客户评级与信贷管理等方面。有条件的中小规模金融机构可在监管机构指导下、在保持银行总体资产风险权重不变的前提下,以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领域为范围,探索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
(五)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能力建设
建议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发挥绿色发展带头作用。供应链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引导核心企业承担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关注环境效益和绿色环保的社会价值,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建议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绿色转型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树立绿色发展意识,并提供相应的绿色转型技术支持及人员绿色能力培训支持,增强企业的绿色发展能力。
建议引导供应链上小微企业提升绿色发展意识和能力。除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提供绿色转型相关的培训及技术支持外,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征集筛选低碳转型案例,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为供应链小微企业探索绿色发展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
(六)加大金融科技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领域的应用
建议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供应链核心企业及第三方机构协同,加强支持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归集整合政务大数据、碳排放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建设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绿色普惠金融综合数据库,为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和风险防控提供金融科技支撑。建议搭建地方或分行业或按场景或围绕核心企业的绿色普惠企业库。推动建立金融产品服务与绿色普惠金融融资主体之间的对接平台,如湖州融资主体ESG评价系统及台州“微绿达”平台。
建议金融机构及第三方机构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普惠对象绿色行为和场景的认定和业务拓展。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的使用上需要加大创新和尝试,结合供应链上小微企业业务特点,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技术分析,实时收集绿色产品标识数据及不同情景的绿色数据,加大对普惠对象绿色贴标识别的支持,确保绿色产品识别准确度与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建议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探索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领域的“监管沙盒”,采取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辅助监管。引导持牌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在依法合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对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交付机制进行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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