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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2.11.25

 

 

 

赣江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3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3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6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7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坚持绿色低碳,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4

第一节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14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15

第三节 推动能源和交通运输清洁低碳发展............................ 16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19

第一节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9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19

第三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20

第五章 加强环境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2

第一节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22

第二节 深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23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24

第四节 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 25

第五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27

第六章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29

第一节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29

第二节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 29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与修复.................................... 30

第七章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32

第一节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体系.............................. 32

第二节 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33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34

第四节 大力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34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7

第一节 明确职责分工.............................................. 37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37

第三节 严格评估考核.............................................. 38

第四节 提高公众参与.............................................. 38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赣江新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先行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赣江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江西赣江新区,同年10月赣江新区正式挂牌,成为中部地区第2个、全国第18个国家级新区,赣江新区范围包括南昌市青山湖区、新建区和共青城市、永修县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65平方公里。2016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组建昌北组团、临空组团、永修组团、共青组团。2019年5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将赣江新区划分为直管区(162.1平方公里,包括赣江新区管委会所在的儒乐湖核心区9.34平方公里;原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部分区域,新建区金桥乡全域和溪霞镇万福村、乌石村、南坪村3个行政村,共104.04平方公里;永修县马口镇马口村、爱华村、高峰村、立华村、山丰村、城山村、新丰村、和丰村8个行政村,永丰垦殖场的东丰分场、长兴大队、下泥大队,以及马口镇林场、先锋村部分区域,共48.72平方公里)和统筹区(国家批复的赣江新区规划范围内未纳入直管区的其他区域)。按照赣江新区与南昌市、九江市和涉及县(市、区)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本规划实施重点范围为赣江新区管委会具有实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权限的管辖范围。同时加强与南昌、九江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赣江新区的区域整体性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赣江新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5年)》、《大南昌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9-2025年)》等,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至2025年,并展望203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赣江新区成立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叠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赣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保持绿色定力、压实生态责任,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做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日趋完善。成立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担任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双主任”,下设10个专业委员会,出台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制,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基本形成。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派出机构调整为赣江新区职能部门,赋予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管理权限。组建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中医药科创城工作部,成立中医药科创城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推动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赣江新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推行中医药科创城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机制。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和21个专项行动。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1.3%,相较于2017年提高4.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0.7微克/立方米,相较于2017年下降27.8%。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年均浓度相较于2017年分别下降29.5%、65.1%。2020年,赣江新区6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III类以上,无V类及劣V类水断面。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生态环境短板加快补齐。完成桑海长农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日处理能力提升至2万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桑海长农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累计建成城镇污水管网约72千米、雨水管网约100千米。推进城乡垃圾运维管护一体化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机械封闭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监管,赣江新区13家危险废物产生较大企业全部纳入在线监管平台。推动智慧工地管控平台试点建设,实现城市道路保洁全覆盖,大型餐饮单位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油烟设备安装。督促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强生态环境“一企一档”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园区涉水、气、固废企业的“一张图”管理模式。完成直管区桐溪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有序实施,滨湖立体生态廊道加快构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深化生态环境领域 “放管服 ”改革。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推行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环评审批承诺制,持续优化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环保咨询和指导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纳入赣江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基本实现环评审批服务“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便民目标。提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任务“双清零”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帮助解决企业环保实际问题。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环境信访件办结率100%,环境污染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100%。绿色金融改革不断突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获得国务院批复,其中6项创新成果为全国“首单首创”,绿色市政债、畜禽“洁养贷”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第二节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四五”时期,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艰巨,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繁重。赣江新区直管区主要河流桐溪河的水质改善成效尚不稳固,水资源成为重要制约因素,水生态状况底数不清,桐溪河水质断面仍存在超标风险(特别是枯水期)。新增污水处理厂亟待加快建设,污水管网建设仍需加快完善,中医药科创城老城区雨污管网改造难度大、成本高。大气环境问题呈现明显的区域性污染特征,夏季臭氧影响逐步显现,冬季区域性重污染天气仍有发生风险,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亟待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创城危险废物收运系统不完善,危险废物多点零星分布、量少不易收集。企业、园区、政府三级环境风险应急体系亟待完善。产城融合有待进一步发展,绿色宜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亟待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生态环保铁军队伍能力与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与信息化建设滞后,科技支撑能力不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仍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能力仍需加强,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亟待健全。各项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渠道较为单一,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仍需健全,环境社会治理效能有待提升。

第三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新形势下,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生态环境保护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更加突出的挑战。

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江西逐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殷切期望,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进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不断深入,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逐步释放,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保障更加全面、更加有力。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长江中游城市群、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大南昌都市圈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为赣江新区拓展生态环境保护开放合作深度广度、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带来新动力。同时,“十四五”时期,赣江新区党委、政府提出聚焦全省“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扣“打造成为全省发展引擎、创新高地”的工作要求,紧抓被赋予更多先行先试权契机,深入推进“两区两地[①]”建设,进一步彰显赣江新区在全省的功能担当。

挑战: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任重道远。赣江新区经济总量与其他国家级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位居中下游水平(第13位),第二产业比重相对较高、产业总体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资源能源环境约束压力逐步显现。同时,昌九高速等交通“大动脉”贯穿而过,交通运输污染对赣江新区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大。随着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深入推进,公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的要求带来新的挑战,我国距离实现碳达峰目标已不足10年,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目标也仅有30年,与发达国家相比时间更紧、幅度更大、任务更加艰巨,赣江新区必须加快研究碳达峰、碳中和对策路径,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探索适合赣江新区的低碳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综合判断,“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赣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表现为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将大有可为,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先行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区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减污降碳优生态协同增效。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社会共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展望二〇三五年,建成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先行区,绿色生产和生活模式全面推广,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锚定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进一步打开,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让生态资源更好地成为生态资本、生态红利,更多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产品。

主要指标:“十四五”期间共设置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绿色金融五大类16项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各乡镇(功能区)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各指标的具体任务,确保实现规划目标要求。

表1  赣江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基准值

2025年目标值

五年

累计

指标

属性

(一)环境治理

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微克/立方米)

33.0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1.5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3.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94.4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4.地表水V类及劣V类水体比例(%)

0

全面消除

预期性

5.主要污染物减排量(万吨)

氮氧化物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

约束性

化学需氧量

约束性

氨氮

约束性

(二)应对气候变化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三)环境风险防控

8.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9.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0.放射辐射源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1.3

预期性

11.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预期性

(四)人居环境改善

12.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完成省下达任务

预期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0

预期性

1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预期性

1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率(%)

100

预期性

(五)绿色金融

15.绿色信贷余额(亿元)

98.5

≥200

预期性

16.绿色金融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个)

≥400

预期性

注:

1.考虑到2020年监测数据受疫情影响等因素,指标1至指标4采用赣江新区全域2018-2020年三年平均值作为2020年基准值。

2.赣江新区环境空气质量采用华东交大、桑海产业园、林科所、共青城网球中心和永修县环保局5个监测点位评价,地表水水质采用西河、经开风顺码头、永修县城、潦河河口、永修桐溪和共青城毛厂6个水质监测断面评价。

3.〔 〕表示累计提高或下降数。



 

第三章 坚持绿色低碳,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 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充分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宏观引导作用,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促进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更新完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清单及实施范围,深入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可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形式和内容。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已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功能片区,对符合区域规划环评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编制阶段的公众参与环节可依法简化。主动靠前为重大建设项目引进提供环评咨询服务。积极推行服务企业接待日、服务群众接待日活动。

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基础上,持续做好新增污染源发证登记,优化排污许可核发“店小二”服务,切实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基于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试点,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推动建立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加强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环境全要素、全周期管理,基本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完善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制定出台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环境政策。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分析。建立健全赣江新区引进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控制新上“两高”项目。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制机制,推进排污权、用水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广“两山银行”“湿地银行”试点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深化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发挥赣江绿色金融研究院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银行绿色分(支)行、绿色专营机构、保险机构、环境交易中心等各类金融要素入驻赣江新区,到2025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稳居全国“第一梯队”,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更大实效。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发展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发展。中医药科创城以中医药为核心实施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布局,大力发展“中医药+膳食”“中医药+康养”“中医药+美容”等新兴融合产业,打造医药装备制造、医药电子产品等高端智造产业集聚区,创新研发、孵化培育、成果转化、展示交易等创新创业区,创意设计、医疗诊治、康养休闲等公共服务区。儒乐湖新城,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智造和现代服务业,打造成为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标杆,创新研发、会展服务、绿色金融等生产服务业集聚区,教育、医疗、商务等高品质生活服务业集聚区

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严格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实施“节地增效”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服务模式。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园区产业废物交换利用、水循环利用。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依法推进清洁生产,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强化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监督管理。鼓励其他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创新试点。

第三节 推动能源和交通运输清洁低碳发展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有序推进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实施,实现直管区区域内集中供冷供热,推进能源综合利用,促进能源发展多元化、清洁化和高效化。规模部署一站式综合能源供应站,打造“油气电氢非”五位一体综合能源供应服务。分阶段逐步构建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慧电网。合理布局燃气设施,加快推进省天然气管网支线和城市供气设施建设,形成双气源供气格局,逐步实现城区及工业园区天然气全覆盖。鼓励开发可再生清洁能源,科学利用环鄱阳湖风力资源,积极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工程,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推动能源清洁化替代。

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实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公转铁”“公转水”,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路有序转移。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内部公交线网建设,加大城际公交系统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

专栏1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一)产业绿色发展体系

1.医药产业:聚焦中医药、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领域,依托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为契机,做优做强做大中医药产业。

2.电子信息:聚焦5G产业的基础设施、移动终端、平台(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大力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3.高端制造:聚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增材制造、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加快承接优质高端智造产业企业落地。

4.现代服务业:聚焦绿色金融、创意设计、大健康等重点领域,为赣江新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支撑。

(二)绿色金融发展

1.绿色信贷:重点研发赣江新区有关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收益权、知识产权所有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模式创新。

2.绿色债券:重点发展各类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中长期绿色产业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或项目支持票据。支持赣江新区智能装备、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现代轻工等企业发行“绿色集合债”。

3.绿色基金:充分依托江西省产业发展升级引导基金,设立智能装备、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绿色发展子基金,探索设立财政风险缓释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基金等。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绿色基金。

4.绿色保险:开展绿色保险试点,设立绿色保险产品创新中心,推动绿色保险经纪公司、销售公司、后援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经营性和功能性机构建设,推动中医药研发注册损失保险落地。

(三)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

赣江新区智慧能源项目包含两个区域,分别为儒乐湖新城和中医药科创城。(1)儒乐湖新城区域:一期重点对集中起步区儒乐湖新城核心区(约10平方公里)及临空组团中心区(约16.8平方公里)进行集中供冷供热。二期重点对集中起步区儒乐湖新城工业片区、临空组团拓展区(约45平方公里)进行集中供冷供热。(2)中医药科创城区域:一期重点对科创城核心区 3 平方公里的办公、商业、医院、酒店、展馆、学校、居住、文化设施等进行集中供冷供热,并对核心区外的中国中医药研究院分院、中医药国家大科学装置预研中心进行集中供冷供热。二期针对科创城核心区外的 17 平方公里(丝绸路以北5 平方公里老城区,阳光大道以南12 平方公里,直至白马庙片区)的中医药工业用户提供工业蒸汽及集中供冷供热,并向核心区外周边的商业、办公、学校、居住等进行集中供冷供热。三期针对科创城铁路以西 9 平方公里的工业用户提供工业蒸汽及集中供冷供热。

 

 

 


 

第四章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第一节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绿色低碳流通消费体系、城乡绿色低碳建筑体系、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绿色低碳市场体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赣江新区碳达峰行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推动建材等领域工艺绿色化改造,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应用的扶持力度。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

控制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不断提高营运车辆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加大交通领域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持续降低新生产汽车的燃料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量。推进慢行绿道系统建设,结合城区绿道和内部滨水、滨湖休闲空间建设慢行交通系统,建立连续慢行示范区。增加公共租赁自行车的覆盖范围。

控制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稳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新建建筑全部实施65%的节能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大力推进城镇既有建筑和基础设施节能改造。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低碳建造,引导选用绿色建材,积极稳妥推广装配式、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方式。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油气系统甲烷控制工作。实施含氟温室气体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推广六氟化硫替代技术。加强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制定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第三节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应对,完善区域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城乡建设、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森林、湿地、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力度。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健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机制,完善碳排放核算及核查体系。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推动设立碳中和基金。落实国家低碳产品政府采购、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

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探索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零碳园区、零碳社区,推进一批碳中和试点建设。推动产品碳足迹、碳标签与低碳产品认证等。

专栏2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一)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选取有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厂区、园区、社区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项目和碳中和试点。

(二)湿地碳汇能力建设

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通过合理的开发模式和利用方式增强湿地碳汇能力。

(三)气候投融资试点

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进入气候投融资领域,推动设立碳中和基金。


 

第五章 加强环境治理,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细颗粒物浓度下降趋势,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浓度上升趋势。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制定出台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的相关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赣江新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适时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和成果应用。完善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启动、响应和解除机制。

深化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气全面达标排放,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医药化工等为重点治理行业,强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推进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和清洗剂。发挥政府采购引领作用,将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排除在政府采购名录之外。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储罐排查,以常温常压罐为重点开展“一罐一策”治理。逐步取消重点行业企业非必要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加强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达标监管。加强油品综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和非标油生产企业。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智慧工地管控平台建设,落实扬尘控制网格化管理。推进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规范渣土等运输扬尘管理,加强堆场扬尘控制。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严格管控露天焚烧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第二节 深化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三水”统筹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流域空间管理体系和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对桐溪河进一步开展生态流量试点研究,科学确定桐溪河最小生态流量。制定桐溪河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加强水资源调度,确保桐溪河生态水资源流量和生态水位。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桐溪河、星海湖、儒乐湖等为重点,推动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加强河湖岸线管理。开展桐溪河全流域排查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战略,完善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废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提升工业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大力推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鼓励其他排污单位进行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证后执法监管,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和依法排污行为,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废水全面达标排放。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涉水企业应纳尽纳。开展水环境监管提升行动,规范监管平台运行,加强特征因子监测,完善开发区监管体系建设。

推进城镇污水治理。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中医药国际生态科技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对直管区范围内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区域实施管网改造。持续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稳步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 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健全污染地块违法再开发利用的联防联控机制,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转化,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制定并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鼓励采用土地开发、利用与土壤修复治理相结合的模式,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

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跟踪机制,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化肥减施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有机肥替代化肥。科学施用农药,严控高、中毒性农药使用,鼓励病虫害绿色防控。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强化农膜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设施建设运行管护,鼓励农村污水处理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基本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地方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治理,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发现机制,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监管。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鼓励开展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活动。

第四节 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和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识别、分类和规范处置的科普教育。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探索花园式纯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进中医药药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行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鼓励重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推进实施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搬迁工程。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探索推进小微企业、实验室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和贮存库建设。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逐步推进装置级、企业级、园区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完成赣江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及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提升环境应急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源头管控及治理。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加强高风险移动源辐射监管,及时送贮废旧放射源,强化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周边环境辐射监测和信息公开。提升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

第五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目标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加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主要生活噪声源的管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环保管理。加强噪声治理,减少工业企业噪声,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专栏3 环境治理工程

(一)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优选大气污染防治“环保管家”服务团队,通过移动监测、网格化监测、清单编制、污染源解析等系列服务技术支撑,提升大气污染科学、精准治污,助力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固体废物管理:采购固废管理技术指导服务项目,用于固废管理平台和企业自检平台建设、系统数据完善和维护、固废技术服务和人员驻场服务。

(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实施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清洁原料替代,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VOCs深度治理。

(三)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建设

在赣江新区重点路段选取2个黑烟车监测点位,建设2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接入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

(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

对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未进行雨污分流的区域进行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改造。加快中医药科创城污水管网建设。推动中医药国际生态科技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五)桐溪河生态环境补水工程

项目拟采取从新建区溪霞水库渠道自流引水方式,沿北干渠向东经溪霞镇至福银高速西侧沿高速路转至桥南村上游端的桐溪河,补水水源近期优先使用溪霞水库富余水量,远期再考虑引用潦河、修河等其他水源。推动实施星海湖生态环境引水工程,补水水源选择桐溪河。实施星海湖公园周边入水口水质提升工程。

(六)饮用水供水工程

实施赣江新区桑海第二水厂项目,建设规模50万吨/天,分二期实施,第一期20万吨/天。

(七)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和贮存库建设

探索建立并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运体系。以科研单位、检测监测机构等单位为重点,探索开展实验室收集处置试点。以机动车销售与维修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收集体系建设试点。推动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建设。

(八)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实施直管区内排水系统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智慧环卫基地项目等。


 

第六章 严格管控生态空间,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一节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优化提升生态安全空间。强化建设“两源三廊多节点”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城乡森林公园和大型湿地公园等生态节点建设,形成蓝绿交织,山水共融的复合型生态网络。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构筑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实现生态空间分区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实现区域国土空间“一张图”。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重大项目选址应与“三线一单”衔接协调。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和日常环境管理中的应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

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500米见公园、300米见花园、100米见游园”的理念打造绿色空间网络。科学规划布局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区域绿地、防护绿地等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实施闲置未利用土地“荒改绿”。加强水系及沿岸绿化带建设,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城市生态林、环城林带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内结构性绿色空间。开展水系、绿道和生物廊道等连接通道的建设,整体提升绿色基础设施的生态保护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的绿色化改造。

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尊重自然本底,提升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功能,促进生态良性循环。综合采用“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生态湿地”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对儒乐湖新城新建项目进行“小海绵”改造,将海绵与环境、与景观自然融合,探索城市海绵公园建设。

第三节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与修复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依法依规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强化综合执法,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通过退耕还林还湖还湿、封山育林等措施,让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和科学恢复,建成风廊、水廊、野生动物保护廊道等相结合的绿色生态网络,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功能退化。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建设,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体系,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走廊,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

专栏4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一)儒乐湖湿地公园提升改造

开展儒乐湖及周边水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综合实施污染源治理、截污收集处理、水域生态修复、生态缓冲带建设等。

(二)儒乐湖新城海绵城市建设

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城市道路、海绵型绿地广场等。


 

第七章 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体系

健全生态环境党政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政府生态环保责任。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依法依规推动督查问题整改。

健全生态环境企业责任体系。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损害赔偿、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环境治理责任制建设,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在线监控、应急处置等措施,切实提高治污水平,坚决做到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治理技术创新,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

健全生态环境全民行动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植树节、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和文化活动。强化社会团体参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二节 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建立区域联治共保机制。深化流域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桐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桐溪河生态环境补水工程实施。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支持大南昌都市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科学研判大气污染变化趋势,协同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共同推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探索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探索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信息共享和应用。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统筹管理。加强对经开、临空、永修、共青四个组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检查督查与严格考核。按照“统分结合,分片运行”的原则,一体谋划直管区和统筹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开展联合执法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联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效执法合力。

第三节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支持环保管家、排污者付费、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落实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机制,激励失信主体主动纠错,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

第四节 大力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素质干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业务沟通,提升赣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证件、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办法,提高执法精准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实乡镇(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规范排污单位和开发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提升测管融合协同效能,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建立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强化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增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设专业化高水平环境科技创新智库,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专家库的共享。推进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建设与运营。探索企业“环保码”的可行性,推进一码管理。推动赣江新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大数据应用及应急预警能力。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专栏5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一)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按照“一图、一网、一中心、一平台”,重点建设生态环境一张图,从水、大气、污染源管理、现场检测等方面扩展建设生态环境物联感知一张网,构建统一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应用,完善建设大气、水、固废、污染源、企业环保服务等各要素领域的大数据应用。

(二)固体废物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赣江新区(直管区)固废监管平台和企业自检自纠平台,确保与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和赣江新区智慧环保平台等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和传输。

(三)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

建设永久观测井26孔,每年分丰、平、枯水期各监测一次,每井监测分析39个项目,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乡镇(功能区)要对本辖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各地区各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增强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资金,重点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强环保投资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大力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引导更多绿色金融资源对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的支持。

第三节 严格评估考核

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对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任务落实。2023年底和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第四节 提高公众参与

加强规划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规划参与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以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为导向,建立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按照法定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资料来源:http://www.gjxq.gov.cn/art/2021/12/28/art_58374_3806849.html



[①]“两区两地”:指赣江新区的战略定位,长江中游新型城镇化示范区、中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重要开放高地、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