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首页 > 政策与政府引导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 支持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指导意见

2022.11.25

江西银保监局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发展绿色金融 支持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的指导意见

赣银保监发〔2022〕7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南昌分行,各资产管理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江西裕民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江西金融租赁公司,南昌辖内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全省银行业保险业绿色转型发展,助力纵深推进美丽江西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通过不断健全组织、完善机制、创新产品、优化服务,着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实现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和银行业保险业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为全面建设美丽江西、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绿色兴赣。围绕全面建设美丽江西目标,立足主业定位,聚焦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绿色发展战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江西绿色优势转换为经济发展优势,有效服务江西绿色崛起。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把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纳入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整体布局中统筹推进,以体制机制和产品服务创新为驱动力,全面推行银行业保险业绿色战略、绿色组织、绿色管理、绿色业务、绿色运营实施。

——坚持推进协同增效。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协同发展,找准契合点,增强协同效应,全面满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江西建设需要。

——坚持守牢风险底线。平衡好服务减污降碳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避免“一刀切”式抽贷断贷和“一窝蜂”式大干快上,全面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控。

(三)工作目标

全省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发展成果不断巩固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力争到2025年末,绿色金融专业组织实现全省各设区市、各类型机构全覆盖,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等突破40家。全省绿色信贷规模超1万亿元,绿色信贷占比超15%。棕色资产占比稳步下降。绿色信托、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绿色债券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支持低碳经济融资、循环经济融资、气候融资持续增长,碳金融、转型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初具规模。绿色保险风险保障金额、保险赔付支出、保单数量均逐年稳步增长,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初步形成,绿色保险成为江西绿色金融改革的新亮点。

二、推动绿色金融“扩量、增保、优品、提质”

(一)扩大绿色金融供给总量。将绿色金融纳入战略发展规划,统筹运用信贷、债券、信托等方式,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转贷款等业务合作,扩大绿色金融资金供给总量。全国性银行发挥资金规模优势,着力支持大型绿色项目建设。地方法人银行利用自主灵活机制创新特色化产品,满足民营、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绿色融资需求。信托公司充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绿色项目建设,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以租代售”等方式积极支持企业融资融物。

(二)强化绿色金融风险保障。不断深化绿色保险发展理念,逐步建成涵盖环境保护与污染修复类、生态资源保护类、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类、绿色产业支持类、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类、绿色投资类的“六位一体”绿色保险业务体系。创新发展一系列功能多样、保障到位、市场接受度高的绿色保险产品,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中特有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功能。

(三)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围绕着各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需要,深入挖掘潜在客户和项目,针对性创新和发展复合化、差异化、定制化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产品,开展以绿色供应链为核心的综合绿色金融业务,实现覆盖面由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企业延伸。不断拓展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环境权益、生态资产权益、碳排放配额等质押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碳金融业务,探索开发与客户碳足迹挂钩的转型金融产品。加快复制推广成熟绿色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创新型产品从“盆景”变“风景”。

(四)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借鉴国际惯例、准则及国内良好实践,稳步提升绿色金融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重点绿色产业发展、重要绿色项目建设,健全能够有效支撑绿色金融发展的治理结构和组织体系,创建专列规模、专职团队、专属产品、专项流程、专业风控、专有考核的“六专”运营模式,形成实体化、普惠化、本土化、数字化的江西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着力破解“堵点”“难点”“痛点”,促进绿色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有效性、便利性提升。

三、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五)支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领域的金融资源配置,为大容量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可再生建筑等项目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参与研发投入攻坚行动,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信用贷等方式,强化技术“揭榜挂帅”项目的金融服务,加大低碳、零碳、负碳领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扶持,加大对低成本碳捕集、碳封存、碳生物转化等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支持江西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加大数字经济“白名单”企业金融服务对接力度,推动数字赋能绿色发展。

(六)助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升级。积极服务传统产业结构升级调整,助力产业由高碳向低碳、由低端向高端转型。为火电、钢铁、石化、有色等传统高碳工业降碳技改升级提供融资和并购支持。加大对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的低成本中长期贷款支持。提高种植业、养殖业、农机装备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农业绿色化转型关键领域的金融资源配置。主动对接“绿色工业园区”“能效领跑企业”“绿色工厂”名单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试点,为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企业提供更为便利性的优惠利率融资。

  (七)推动平稳优化能源结构。充分考量高煤炭消耗的基本省情,稳妥有序压缩化石能源企业项目投融资规模,做好能源电力稳产保供金融支持。大力支持新能源发展,持续提升风电、光伏、水能、氢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信贷占比,重点支持清洁能源替代、能源梯级利用项目。建立重点能源电力企业名单,确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全力保障能源电力企业平稳运行。充分利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贷款、可再生能源确权质押贷款、电力绿色证书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

(八)引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积极配合绿色出行城市和低碳社区创建、“绿宝碳汇”推广等行动,探索建立绿色低碳生活正向激励机制,优化绿色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个人、企业碳账户业务试点,将客户减排降碳行为转化为信用卡额度、贷款利率和理财收益等方面的优惠,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创新绿色消费金融业务,支持个人购买绿色节能型住房、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家装服务等绿色产品。拓展承保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范围,积极稳妥开展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机动车里程保险和个人绿色消费品保证保险等业务。

四、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九)推进生产性污染物治理。主动服务蓝天、碧水、净土保卫行动,为生产过程中的废渣、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提供金融保障。推进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和“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南昌、九江等地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积极助力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园区分类建档和授信工作,探索开展“整园授信”。加强对生产废弃物交换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等项目的融资支持。“点对点”对接专业污染治理企业金融需求,根据企业经营周期和业务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推进建立将企业污染风险评估结果与授信额度、信贷利率挂钩机制,促进企业提升生产污染管理水平。

(十)深化城乡生活环境治理。深度对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制定长期、稳定、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支持方案。综合运用项目融资、债券投资和绿色信托等方式,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社区环境治理改造和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环境治理基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加大金融支持新时代“五美”乡村建设力度,探索发展县乡环境治理金融服务机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利率、组建银团贷款等方式为乡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染物和化肥农药残留等关键领域污染处理项目配置充足的金融资源。

  (十一)强化环境污染风险保障。大力构建贯穿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环境风险评估机制,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减损”的全流程、专业化环境风险管理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政企保”合作模式,在全省环境与社会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探索开展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保险产品。

五、推动系统性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二)优化生态保护融资支持。全力支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江西省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组建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业务团队,围绕天然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制定并实施系统性金融服务规划,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为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通过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单列地方债认购额度等措施,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融资支持。

(十三)提升生态保护保险服务。积极参与高质量推动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灾害风险保险保障,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积极开展保价值、保产量、保收入的特色经济林和林木种苗保险试点,创新发展林业碳汇价值保险、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等业务,探索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修护项目。

六、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十四)助力生态产品产业转化。充分结合地方生态资源特点,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生态产业化的实现路径,做优做强生态产业。大力支持发展生态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企业采购、生产和销售提供全流程金融服务。加强对生态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支持,扶持核心企业打造品牌优势,提升生态农产品品牌价值。积极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建设,为生态有机种植养殖领域的农户和小微企业提供减免手续费、优惠利率等精准帮扶。助力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加大对油茶、竹加工、家具、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优化生态旅游金融服务,全力满足生态旅游企业融资融物需求。

(十五)优化金融服务对接模式。鼓励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区域+行业”项目清单,强化清单内项目评估、对接和培育,实现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探索将生态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预期收益权等生态权益作为抵质押物,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推广林权抵押贷、农地经营权抵质押贷、古屋贷和水资源产权收益权抵押贷,充分激活生态资源价值。加大对生态产品经营开发主体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合理降低融资成本。稳步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针对性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积极拓展“气象+价格”指数、农林产品收益、生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保险业务。

七、实现银行保险机构自身全面绿色转型

(十六)培育绿色化专业组织。积极适应绿色金融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建立专业化、特色化、多样化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创设绿色分(支)行,深入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经营管理。支持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保险事业部、绿色金融业务中心、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室等特色组织,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条线型垂直管理架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鼓励全国性银行保险机构大力推动在江西设立全国性、区域性绿色金融业务中心,引导积聚优质金融资源。

(十七)推进绿色化结构调整。抓住低碳转型窗口期,建立绿色融资主体、绿色保险标的评定管理机制,打造具有低碳高效、降碳减污特征的资产和客户结构。动态摸排存量高耗能高排放企业(项目)风险及融资状况,坚决压缩退出“两高”、过剩落后产能领域的存量授信,稳步压降高碳资产风险敞口、余额和占比。严控新增高碳资产和客户,将碳表现、碳定价纳入授信管理流程,实行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制和环保“一票否决”制,逐步实现低碳资产、客户从增量替代转向存量替代。加强新增绿色项目选择甄别,防止高碳企业通过“洗绿”抢搭绿色金融政策便车。

(十八)建立绿色化管理机制。健全契合国家战略、符合地方实际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建立不同行业、区域、客户的动态授信或投资政策,实行动态化绿色金融企业(项目)清单管理。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单列信贷规模、安排专项费用、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利润损失补偿等方式,激活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动能。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将风险分类结果作为客户评级、贷款审批、核保决策、贷款定价和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开展环境与社会风险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依据法律法规披露绿色金融信息。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科技赋能绿色金融业务升级。

(十九)实现绿色化业务运营。顺应低碳发展形势,全面建设绿色节约型机构。探索建立“零碳”银行保险机构(网点)标准,统筹推进新设和已开业机构网点的低碳化建设、改造升级。推行绿色办公,确立阶段性节能减排目标,建立办公场所能耗管理制度,加大绿色环保产品采购使用,实现人均用电量、用水量和碳排放量稳步减少。推广低碳金融服务模式,推进业务全流程线上化,拓宽在线金融服务覆盖面。引导员工绿色健康生活,提倡绿色消费、绿色出行。

八、强化金融监管引领与协作

(二十)加强金融监管。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支持政策措施执行不力、违规授信和非绿色金融项目“染绿”“漂绿”等行为。探索建立绿色保险考评标准,持续开展绿色信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创优、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对考评不合格的机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

(二十一)促进协作配合。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区域性的碳排放核算方法、绿色融资主体评价、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综合运用实施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设立专项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健全绿色金融风险分担和绿色保险财政补贴机制。推动绿色金融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环境咨询、绿色项目识别、碳资产管理、碳足迹管理等提供基础保障。

江西银保监局

2022年5月9日

(资料来源:http://www.cbirc.gov.cn/branch/jiangx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052562&itemId=1513&generaltyp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