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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模式”

2023.03.12

案例背景

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世界潮流,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更应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而发展绿色经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绿色转型,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加大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的支持力度,不仅实现经济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也是我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佳结合。

案例内容

1.企业(项目)基本情况

仁怀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中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该公司建设仁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条6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炉,配套建设2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电力送出工程设施。总建筑面积40036平方米。预计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约43.8万吨,年最大上网电量约1.353亿千瓦时。本项目总投资64802万元,建设周期约2年。

垃圾焚烧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来自焚烧炉所排放的烟气,烟气含有烟尘、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类(PCDD \ PCDF等)、重金属等。本项目烟气处理方案为半干法脱酸+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除氮氧化物+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保证排放的烟气可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顶部设置风机抽气,维持垃圾坑负压运行,防止臭气外溢,而抽出的空气将送入焚烧炉,含臭气的空气将被燃烧、氧化、分解。

本项目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技术,机械炉排炉采用层状燃烧技术,具有对垃圾的预处理要求不高,对垃圾热值适应范围广,运行及维护简便等优点。是目前世界最常用、处理量最大的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在欧美等先进国家得到广泛使用,其单台最大规模可达900t/d,技术成熟可靠。

本项目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并且与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政府负责向项目公司每天提供不低于900吨/日,在保底垃圾量供应不足时,政府可用酒糟利用后产生的废弃酒渣补充垃圾,生物质燃料有所保证。

2.我行融资方案及发放情况

针对该公司融资需求,我行根据行业信贷政策采用共同借款人模式开展,第一借款人仁怀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与第二借款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第二借款人为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国内管理平台,代为管理公司境内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我行积极联络第二借款人所在地上海分行组建银团,并以项目前期贷款与项目贷款合方式发放贷款,其中项目前期贷款金额13000万元由上海分行发放,期限1年,到期后以项目贷款进行置换,项目贷款金额43000万元,期限14年,由上海分行与我行共同发放。

3.项目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贵州省仁怀市因出产“国酒茅台”为代表的众多美酒而闻名遐迩,驰名中外,随着社会经济和城镇建设的快速发展,当地城镇生活垃圾不断增加,且原有填埋场建设标准低,防护措施薄弱,以及重点污染源企业治污设施建设缓慢,污染物得不到及时地处置,严重污染了环境,因此作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本项目的建设对于整体城市环境面貌的改善,赤水河水体功能的修复,国酒茅台生产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意义。

案例启示

1.认真学习总行下发的有关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要求,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为更好的实践运用,提供充足的理论基础。

2.充分利用我行强大的资源,积极联系异地工行,两地工行联手多层次营销,成功营销行内银团贷款。

3.加强跟踪监测,主动与环保部门和监管部门沟通,有效识别风险因素,及时调整管理要求。

4.关注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若项目超投资,应由股东筹资解决,并加强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管,落实还贷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