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发挥保险工具增信作用,湖州市出台绿色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绿贷险”政策,市财政每年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绿贷险试点工作。通过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参与,为其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括:
1.支持对象。试点期间,重点支持市本级区域(含吴兴区、南浔区、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符合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种养殖农户,优先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A类企业和“深绿型”绿色融资企业。对“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D类企业,存在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环保处罚等列入失信名单管理的企业及个人不予扶持,不得申请绿贷险贷款。
2.额度期限。按照“小额、分散”原则,以绿贷险方式向小微企业单户发放贷款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城乡创业者(含个体工商户)单人不超过100万元,农业种养殖农户单户不超过50万元。贷款保证保险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鼓励开展无还本续贷续保业务,减轻企业转贷成本。贷款资金仅限用于生产经营性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3.保险费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和资信情况制定差别化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实际收取的年保证保险费率(含附加性保险)原则上不超过承保金额的2%。
一是提供银行机构利息补贴。鼓励银行机构为绿贷险借款人提供优惠利率,对试点银行机构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的0.5%进行补贴,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按贷款金额的1%进行补贴,当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银行机构可将政府补贴资金用于冲抵不良贷款损失。
二是提供保险公司保费补助。对绿贷险借款人一般给予承保金额1%的保费补助,对其中“亩均论英雄”改革综合评价为A类企业和“深绿”类绿色融资企业再追加承保金额0.5%的保费补助;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助按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执行,当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补助由保险公司在实际收取保费时先予以扣除,市政府按季统一结算。
三是提供不良贷款风险补偿。当保险共保体的累计赔付率超过200%的部分,由政府对保险公司给予全额补偿,累计补偿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风险补偿部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并负责追偿,对追回金额扣除追讨费用后按比例返还市财政,按年统一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