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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银行碳核算数据及核算方法

2023.03.14

荷兰银行是PCAF已披露成员中在范围3排放核算和披露的金融机构中最为领先的,自2017年开始披露其完善的范围3排放,目前披露覆盖了范围3的全部经营活动。荷兰银行参考GHG Protocol 标准计算范围1、范围2以及范围3,并参照PCAF进行投融资碳核算。核算范围如下:在范围1,主要核算及披露自有或受控来源产生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在范围2,主要核算和披露购买或获得的电力、蒸汽、加热或冷却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在范围3,主要核算及披露员工差旅和投资业务的碳排放数据,其中投资业务中细分了贷款组合和在管客户资产两类。员工差旅部分使用GHG温室气体核算体系,投资业务碳排放使用PCAF《全球温室气体会计和报告标准(2020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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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荷兰银行2021年碳核算清单

在投融资碳核算上,荷兰银行范围3投资业务科目中披露的核算范围包括贷款组合、非上市公司股权、商业地产、住房按揭贷款等四项业务,不包括消费贷款、机构、央行和政府的资金业务。荷兰银行覆盖了2021年已披露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投资和贷款业务金额为2638.21亿欧元,占全年本类业务金额的64.76%,较2020年的71.61%有所下降。以抵押贷款业务举例,根据2021年PCAF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荷兰银行通过旗下品牌荷兰银行、Florius和Moneyou在荷兰发放了超过79万笔抵押贷款。为了更好地监控房屋的能耗数据,荷兰银行每月都会将荷兰企业局(RVO)能效标签数据库与其抵押贷款组合的地址进行匹配。如果没有确定性能效标签,则为房屋匹配一个临时标签。抵押贷款组合中的一小部分资产没有任何标签,例如历史遗迹、娱乐场所、不使用能源调节温度的建筑物(例如谷仓或车库)、用于贮藏或加工的(农业)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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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荷兰银行投融资排放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