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首页 > 观点

IFS观点 | 马骏接受亚洲公益创投网络采访 谈影响力投资的现状与未来发展

2025.12.31

Q: 欢迎大家来到《影响力投资随想》,这是一个深入探讨不断发展的影响力投资世界,旨在通过连接、教育和知识分享来引导资金流向影响力领域的播客系列。我是AVPN(亚洲公益创投网络)的首席影响力投资官Vikas Arora。


我是来自Jackie Hocking。在本期节目中,我将和马骏博士进行对话。马骏博士是全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最重要的倡导者之一,在包括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及其他国际舞台上拥有长达三十年的职业生涯。让我们开始吧。


A: 大家好,我是马骏。我是香港绿色金融协会的主席兼会长。同时,我还担任一个全球能力建设平台——CASI的主席。CASI的全称是"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在可持续金融领域,我还身兼数职,包括担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以及中欧牵头共同发起的《共同基础分类目录》工作组的联合主席等等。


Q: 那么,您见证并参与了行业的巨大发展。到目前为止,您看到的最大转变和变化是什么?


A: 我们或许可以从更宏观的绿色金融体系谈起。我是在2014年开始涉足这一领域的,当时我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担任首席经济学家。我开始着手中国的绿色金融政策工作。2015-2016年,我牵头起草了中国《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2015年,我还参与牵头制定了中国的绿色债券标准,或者说分类目录。这些都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早期阶段。如今,十年过去了,中国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余额达到4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6万亿美元。这是我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一部分。而在全球层面,我参与了多项国际倡议,包括共同主持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该工作组制定了多项对全球可持续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指导原则,例如在2021年提出了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在2022年制定了G20转型金融框架。如今,这些指导原则在引导许多国家和组织制定其绿色可持续金融战略方面非常重要。当然,影响力投资是今天的话题,对吗?我们也在一直在讨论。我想或许可以将全球可持续金融框架稍作转化,或者说映射到影响力投资领域。


在这个框架内,我经常说我们需要四大支柱。第一,我们需要清晰定义可持续活动,以避免“漂绿”“转型漂绿”“影响力漂绿”等现象。在这方面,我认为绿色分类目录做得不错。中国有《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界定了何为绿色活动,例如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固废处理、水处理等等。这是一张大表格,最初是10页。十年前我牵头起草第一版时如此,现在已经有100多页了。欧洲也有分类目录,几百页。我听说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绿色金融分类目录。但我还没有听说官方层面有一个“影响力投资分类目录”。可能有些私营部门主导的非政府组织和协会,正在开发,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得到广泛认可的影响力投资定义,这是我们应当突破的一个关键瓶颈。


可持续金融的第二个支柱披露要求。在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领域,现在已有全球标准,例如ISSB(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它为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特别是碳排放相关信息的披露制定了框架。许多国家正在采纳这些标准。例如在亚洲,我认为有14个经济体已经采纳或决定采纳ISSB作为披露标准。但是,如果我们将其转化到影响力投资领域,如何披露影响力相关的指标呢?创造就业、减贫等等。目前还没有一套普遍认同的衡量标准,这些指标或衡量方法也并未强制要求影响力投资参与者执行。这是我们需要突破的另一个瓶颈。


第三大支柱金融产品。在绿色金融领域,我们有绿色贷款、绿色债券、ETF、ABS、碳市场等等。在影响力投资领域,当然我认为有很多股权相关的工具,如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及天使投资。它们也需要引入债务投资者,以及一些风险缓释工具。因此,我们需要有一套能够促进影响力项目发展的金融工具组合。这是支柱三。


最后一个,可能也是最重要的,是激励机制。许多绿色项目、可持续项目、影响力项目,可能对私营部门投资者来说财务上不可行或缺乏吸引力。这就是为什么至少在早期阶段,政府必须介入提供激励,以撬动私营部门资金。在绿色金融领域,我其实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中国和匈牙利的监管机构是如何在这方面开展激励工作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我们称之为“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融资工具,通过商业银行向可再生能源等绿色项目提供资金,并提供低于市场水平的资金成本。在匈牙利,匈牙利中央银行推出了他们所谓的“资本缓释计划”,实质上降低了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从而降低了绿色贷款的融资成本。所有这些都有助于私营部门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但在影响力投资领域,我没有听说太多关于政府补贴影响力投资,或给予税收抵免、税收豁免,或提供低成本资金的情况。这并没有发生,至少没有大规模发生。所以我认为,这第四大支柱是我们未来真正需要解决的,以扩大影响力投资的规模。


Q: 当您推动分类目录或新框架被采纳时,需要的一点是达成共识。面对如此多元的利益相关方,您如何真正让人们达成一致?对您来说,什么方法被证明最有效?


A: 在这个领域,我认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是必要的。到目前为止,我所看到的影响力投资领域主要是自下而上。各种各样的非政府组织、协会、慈善机构以及一些私人投资者,他们对此领域投资充满热情。但政府的回应并不多。问题之一在于,在许多国家,政府架构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谁来负责这块工作。但在绿色金融领域,我们知道很多国家都有中央银行被指定负责制定绿色分类目录、设计绿色金融政策等等。也就是说有人负责。但在政府中,谁负责影响力投资呢?没人知道。我们需要找到那个机构,也许非政府组织应该向政府提议,指定某个特定机构负责协调影响力投资的政策、标准和披露要求。然后他们会发布我所称的关于定义和披露要求的权威文件。这些文件将适用于整个市场。如果你只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有100个非政府组织提出各种标准和披露要求,并且相互竞争,那他们则很难达成一致。这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才能在国内就某些事情达成一致。这会拖慢进程。


Q: 那么,解锁真正合作的诀窍是什么?您见过成功的例子吗?


A: 在影响力投资领域,我还没有看到太多由监管机构主导的共识建设取得成功的例子。但在绿色金融领域,绝对是有的。中国人民银行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约十年前,人行就牵头制定了分类目录、披露要求、政策激励措施等。人民银行还组织了其他七个部委,因为我们知道其他部委也是政策框架的重要贡献者。但必须有人牵头。


Q: 是的,领导力无疑是该领域的关键需求,尤其是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在这个地区已经看到了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之间的钟摆效应。展望未来,您对亚洲有何预见?我们是否正朝着更多强制报告的方向发展?


A: 我认为应该是简单且强制性的。如果太复杂,当然就执行不好。即使是强制性的,如果能力跟不上,成本太高也不行。如果不是强制性的,那就不会很有用,因为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会选择不这么做。所以,从简单且强制性的开始。


Q: 我知道我们时间不多了,但最后一个问题。在从事这项工作数十年之后,您对未来有何梦想?


A: 实际上,影响力投资、慈善事业与更广泛的可持续金融格局之间是存在联系的。许多由影响力投资者资助的小型项目,最终可能会发展到一定规模,然后可以由大银行和资本市场等提供融资。那么我们如何开始呢?我认为慈善家可以进行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使这些项目更具可融资性。我认为在更大规模的绿色可持续项目的最早期阶段,影响力投资可以发挥这个启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