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马 骏 经济学博士,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主席、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主席、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可持续金融目录工作组共同主席、“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指导委员会共同主席
程 琳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主任
黄磊珂(通信作者)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办研究部研究员
摘要
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提升我国金融开放水平、增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我国在绿色产业链、制造能力和系统集成方面具备优势,可通过绿色项目融资和人民币绿色债券等方式拓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同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绿色经济方面仍存在显著投资缺口,亟须资金、技术支持。本文认为,绿色投融资是推动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工具,也为人民币计价、结算、融资和资产配置提供了新的应用场景。为进一步发挥绿色投融资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带动作用,本文建议从包括优化绿色行业境外投资审批、完善低成本人民币融资和投贷联动机制在内的七个方面完善政策环境,将沿线国家绿色转型需求转化为可落地的投资项目,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本文来源《新金融》2026年第7期
一、背景:中国绿色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与产能压力
“十四五”以来,我国绿色产业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产业组织和市场扩张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发展,并在光伏、风电、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绿色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不仅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能,也在全球能源转型和绿色低碳技术扩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部分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持续快于国内需求增长,绿色产业内部也逐渐显现出产能利用率下降、价格竞争加剧、企业盈利能力弱化等问题。绿色产业的全球领先优势与国内产能压力并存,已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产业政策和对外投融资战略需共同回应的重要议题。
(一)中国绿色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
包括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循环经济、生态环保等项目在内,绿色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领域。近年来,绿色贷款增速显著高于总体贷款增速,绿色产业增长速度亦明显快于宏观经济整体增速。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十四五”期间,中国绿色贷款年均增长率为 30.2%,比全部贷款年均增速高 21.1个百分点;绿色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6.7%提升至16.2%。相关测算表明,绿色产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上升。Carbon Brief基于我国官方数字、行业数据及分析师报告进行的最新分析显示,中国清洁能源行业产值在2025年达到创纪录的15.4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4%。
在全球绿色产业分工格局中,我国已经在若干关键领域形成了显著的规模优势和产业链优势。中能传媒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光伏组件及相关产能占全球比重超过70%,电池产能根据不同技术路线和产品类型约占全球80%~90%,电动汽车产能占全球比重超过60%。绿色能源装机规模的持续扩大,进一步强化了我国在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系统性影响。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风电、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18.4亿kW,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全球风电和光伏总装机规模近50%,近十年新增装机占全球比重超过60%,推动全球风电成本下降超过60%、光伏成本下降超过80%。与此同时,清洁能源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也表明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绿色资本形成的重要主体。央视新闻报道,仅2024年,我国清洁能源投资规模达到6250亿美元,约占全球清洁能源投资总额的1/3,超过美国、英国和欧盟投资规模之和,对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费增量的贡献率超过45%。这说明,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已经不再局限于产品出口和制造能力,而是逐步扩展到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技术应用、绿色项目开发和低碳转型方案供给等更广泛领域。
(二)供需不平衡与行业内卷的现实挑战
绿色产业的高速扩张在强化我国国际竞争优势的同时,也加剧了部分行业供给能力与国内需求之间的结构性失衡。由于资本进入较快、地方产业布局趋同,以及国内市场吸纳能力相对有限,部分绿色产业已经出现阶段性的供给扩张快于需求增长。产能利用率下降和产品价格下行的同时,也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并削弱了行业持续研发投入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光伏产业的问题具有较强代表性。多家媒体和研究机构报道,当前,国内部分光伏环节产能利用率不足50%,若干龙头企业已经出现亏损。储能产业同样面临快速扩产后的价格下行和盈利压力。
动力电池和储能行业也面临类似的结构性压力。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7376万kW/1.68亿kW·h,装机规模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显示出我国储能产业的快速扩张和全球领先地位。与此同时,锂电池行业在快速扩产后也出现产能利用率下降和价格竞争加剧等问题。
上述问题表明,绿色产业当前所面临的约束条件正在发生变化。早期制约绿色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技术供给不足、成本较高和市场规模有限;而在当前阶段,部分行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向产能扩张过快、国内需求消化不足和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在这一背景下,推动绿色产业有序开展国际化布局,已经成为缓解国内产能提高过快的压力、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和优化绿色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方向。通过以绿色投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能源转型和基础设施升级,我国既可以为国内绿色产业拓展外部需求空间,也可以在人民币跨境使用、绿色金融合作和产业链国际化布局之间形成更紧密的政策协同。
二、战略逻辑:“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优质场景
推动企业“走出去”有助于缓解国内供需不匹配的现状,但也面临不少挑战。美西方对中国绿色产品设立了许多限制,包括加征关税(如美国301条款等)来限制中国绿色产品的进入,欧洲也建立了一些绿色贸易壁垒,包括对中国的电动车征收高额关税。不少发展中国家也对中国大规模出口的绿色产品表示担忧。例如在光伏领域,印尼、孟加拉国、土耳其、巴基斯坦和埃及都对光伏组件的进口设置了较高的关税或者反倾销税。在电动车领域,越南、巴西、俄罗斯、土耳其等发展中国家也征收从20%多到超过100%的进口关税。
(一)发展中国家的真实需求与市场空间
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产业合作诉求,本质上是工业化能力、技术吸收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再建设。许多发展中国家引入中国绿色产业合作,并不只是为了进口低成本绿色产品,而是希望借助外来投资带动本国产业体系、就业结构、财政收入和技术能力提升。对于长期依赖农产品、矿产品等初级产品出口的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国家而言,单纯扩大制成品进口难以改变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低附加值地位,也难以支撑本国工业体系形成。《世界银行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指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人口增长持续推进,亚洲、非洲和拉美等地区在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储能系统、绿色交通、固废处理、水污染治理和气候适应型农业等领域均存在较大投资缺口。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发展中国家绿色基础设施存量较低,能源消费增量较大,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绿色投资具有更大的边际改善空间和场景应用价值。
这一市场空间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领域,除中国以外,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电动汽车渗透率仍较低,主要受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电网承载能力有限、消费金融体系不完善、政策激励不足和本地产业配套薄弱等因素制约。随着城市交通需求增长、燃油进口压力上升和空气污染治理要求提高,电动汽车、公交和充换电基础设施将在全球南方形成持续增长空间。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虽具备较好的太阳能、风能、水电或生物质资源条件,但受融资成本、项目准备能力、电网基础和风险分担机制限制,大量潜在绿色能源项目尚未转化为现实投资。
在环境治理和气候适应领域,不少发展中国家长期面临空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堆积和土壤退化等问题,气候变化又进一步加剧干旱、洪水、海平面上升和农业生产波动等风险。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共健康、城市治理、工业生产和财政可持续性的结构性因素。
然而,许多国家虽然存在迫切的绿色转型需求,但受财政空间有限、长期资金不足、融资成本偏高、主权信用约束、项目准备能力不足和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大量绿色项目难以形成有效投资需求。中国绿色产业“走出去”的关键,应是通过绿色对外投资、项目开发、人民币融资、技术服务和运营管理,降低当地项目的资金约束和实施成本,将潜在需求转化为真实、可融资、可落地的投资需求。
中国绿色对外投资具有创造市场场景和重塑发展路径的双重功能。通过资金、技术、设备、工程建设和运营经验的系统性输出,中国企业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形成原本难以自发产生的绿色投资需求,推动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和环境治理项目规模化落地。相较一般商品贸易,投资型合作既能够更深地嵌入当地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网络,也为中国绿色产业拓展海外市场、缓解国内产能压力和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新的空间。
(二)与人民币国际化的内在契合点
“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与人民币国际化具有较强的内在契合性。许多共建国家面临电力供给不足、能源结构高碳化、融资成本偏高和美元依赖较强等约束,而中国在清洁能源装备、绿色工程、项目运营和绿色金融供给方面具有综合优势。以绿色投资为载体,将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和运营收入纳入人民币计价与结算体系,有助于形成“项目落地—产业导入—资金循环—货币使用”的跨境绿色投融资闭环。
首先,绿色能源合作与共建国家发展需求高度匹配。人民网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中国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领域合作金额达到97亿美元,新增装机约11.9 GW,创历史新高。光伏、风电和垃圾发电等项目直接回应当地居民用电、工业用电、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需求,也为中国绿色装备、工程服务和运营能力进入当地市场提供了渠道。与一般商品贸易相比,绿色能源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运营周期长,更容易形成持续性的人民币融资、采购、结算和收益回流需求。
其次,人民币绿色融资有助于降低第三方货币风险。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依赖美元融资,在美元利率上行、汇率波动加剧和外汇储备不足的背景下,基础设施项目容易面临债务偿付压力和汇率错配风险。若绿色项目更多采用人民币进行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和运营收入安排,可减少项目全生命周期对美元的依赖,降低汇率波动对项目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
再次,绿色基础设施能够为人民币境外使用提供稳定的价值支撑。绿色电站、新能源产业链、绿电贸易和低碳基础设施项目通常具有长期、稳定和相对可预测的现金流,并与当地实体经济高度结合。人民币若嵌入项目投资、建设、采购、运营和收益分配环节,其境外使用就可以建立在真实资产、持续现金流和产业链协作基础之上,推动人民币从项目结算货币拓展为区域性融资货币和投资计价货币。
最后,以绿色投融资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在于构建实体资产支撑的货币使用闭环。绿色投资形成境外实体资产,实体资产产生长期现金流,现金流进一步支撑人民币计价、融资、结算和回流安排。通过这一机制,人民币可以更深度地嵌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能源转型、基础设施升级和产业链重构进程,推动其从贸易结算功能向投融资和资产配置功能拓展。
三、中企出海融资结构:美元主导与人民币潜力
当前,中资企业境外投融资仍呈现“美元主导、人民币使用不足”的结构性特征。这一格局与我国作为全球主要绿色产能供给国、绿色装备制造国和绿色技术输出国的地位并不匹配,也限制了人民币在国际投融资场景中的功能拓展。对于绿色产业出海而言,融资币种安排不仅影响资金成本,也直接关系到设备采购、工程建设、运营收益和资金回流等环节能否形成稳定闭环。
(一)美元仍是中资企业境外融资的主要货币
根据中诚信亚太统计,从融资币种结构看,美元仍是中资企业境外融资的主要选择,占比超70%,而人民币融资占比不足10%。无论是境外银团贷款、美元债发行,还是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美元在项目定价、风险评估和债务安排中仍占据主导地位。欧元、日元等其他外币主要用于欧洲、日本及相关发达市场项目。相比之下,人民币虽然在跨境贸易结算中的使用有所上升,但在境外直接投资和项目融资环节中的占比仍然偏低。这一格局主要源于三方面原因。第一,全球跨境投融资体系长期以美元为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和东道国政府均已形成路径依赖。第二,离岸人民币市场在长期限、大规模项目融资、风险对冲和绿色资产证券化等方面仍不成熟。第三,部分出海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人民币跨境融资的政策安排和操作流程了解不足,仍倾向于使用更熟悉的美元融资模式。
(二)绿色投资具备人民币化的突破条件
绿色投资具备成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实体载体的条件。根据商务部数据,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的投资分别占19.8%、18.8%和10.6%。而流向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主要为绿色能源)的投资占比已超过8%,若加上新能源汽车、储能、环保等相关产业,绿色投资的整体占比已超过15%;在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这一比例甚至超过30%。关于2025年的中国对外绿色投资占比,复旦大学、国际能源署(IEA)和中央财经大学等估计已达20%~25%。光伏电站、风电项目、储能设施、新能源汽车工厂、垃圾焚烧和污水处理等项目,通常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现金流相对稳定,并与中国绿色产业链高度关联。更重要的是,在这些绿色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人民币的使用具有天然的、不可替代的合理性。
首先,在设备采购端,全球超过70%的光伏组件、风电关键零部件和动力电池大多产自中国,项目方需以人民币向中国供应商结算,形成刚性需求;其次,在工程建设端,“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大多由中国企业承担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EPC),总承包费用通常以人民币支付;最后,在运营维护端,运维服务和关键零部件更换仍依赖中国企业,同样需要以人民币结算。由此,在绿色投资中,“融人民币、用人民币”具有内生逻辑。若能实现“人民币融资—采购—结算—回流”的闭环,将显著提升人民币在国际投融资中的使用程度,并通过示范效应推动其国际化进程。
四、中企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投资所面临的主要障碍
目前,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规模已具有相当基础,许多已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已在多个国家实现较为系统的产业布局。然而,从整体来看,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推动产品与服务“走出去”的过程中,尚未能够顺利进入“一带一路”相关市场,或未能实现可持续的本地化经营与业务拓展。对这些企业而言,“走出去”并非单纯的市场扩张过程,而是涉及制度适应、资源对接与风险管理的复杂跨境经营活动,在实践中面临多方面的约束与障碍。
(一)融资成本和资本金约束仍然突出
境外融资成本偏高是中资企业绿色出海的重要障碍。许多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设立境外主体后,需要依托当地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机构融资,但东道国主权风险、通胀水平、金融市场深度和汇率波动等因素,往往推高项目融资成本。对于清洁能源、环保基础设施和绿色制造项目而言,融资成本上升会直接削弱项目财务可行性。许多民营绿色企业负债率较高,继续依赖债务融资的空间有限,而面向绿色出海的股权基金、产业基金和长期资本供给仍然不足,导致部分企业难以承担海外建厂、项目开发和本地化运营的前期投入。
(二)与项目资源方对接成本过高
项目资源对接成本较高仍是中资企业出海的重要瓶颈。企业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获取项目资源、对接当地政府和业主、争取土地与税收政策、保障电力和原材料供应时,仍缺乏透明、规范和机制化渠道。信息不对称会提高交易成本,也可能带来欺诈、合规和法律风险。与此同时,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能力与国内市场购买力尚未形成有效协同。部分企业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建厂后,仍需要稳定销售市场,而中国作为重要进口市场,尚未通过长期采购、供应链合作和绿色贸易安排,为海外投资项目提供系统性的市场支撑。
(三)缺乏股权资金支持
希望“走出去”扩大经营的民营企业,前期大多已依赖银行贷款和信用融资实现扩张,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进一步加杠杆空间有限。在此情况下,继续依赖债务融资不仅会推高财务成本,还可能带来现金流压力和再融资风险,使企业在海外项目中的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相比之下,股权资金能够提供更长期、风险共担的资本来源,但目前无论是国内长期资本、产业基金,还是跨境股权投资渠道,都尚未形成稳定支持民企“出海”的机制,导致企业在项目初期难以完成资本金配置,或被迫缩减投资规模。股权资金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参与海外绿色投资和产业布局的重要瓶颈。
(四)ESG风险管理能力仍需提升
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ESG)风险已经成为绿色出海的重要约束。境外项目往往涉及土地使用、环境影响、社区关系、劳工权益、移民补偿和地方治理等复杂问题。若企业缺乏充分的环境社会风险评估和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容易导致项目延期、停工、合同取消和声誉损失。民营企业在这一方面面临更大压力,主要原因在于内部ESG管理体系、合规团队和外部专业支持相对不足。
(五)中国的投资力与购买力尚未充分协同
一些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的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当地原材料和较低的土地、人力成本,但其产品需要开拓国际市场。虽然中国有巨大的购买力(如中国可以大量采购东亚和南亚地区提供的农产品、原材料和部分制成品),但这些购买力尚未系统性地用于支持中资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项目的市场开发。
(六)绿色标准不兼容制约跨境融资
绿色标准不兼容是影响绿色投资人民币化的重要制度障碍。中国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绿色分类标准、环境效益核算方法、信息披露要求和第三方认证机制仍存在差异。部分东道国认定的绿色项目,未必能顺利纳入中国绿色贷款、绿色债券或其他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标准错配会降低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融资的积极性,也会影响绿色资产在不同市场之间的可识别性和可交易性。绿色标准兼容性不足,增加了部分绿色投资和相关绿色贸易的成本,限制了其发展空间。
(七)审批流程和政策激励仍待优化
一些中资企业计划在海外寻求新的发展机会,但在投资审批环节面临多项挑战,包括部分项目审批时间较长、手续烦琐等。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国家外汇局有关规定,金额低于等额3亿美元且非敏感行业境外投资审批项目,一般需要15~25天,而大额(超过3亿美元)或可能涉及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审批,可能更久。相关企业在此过程中可能错失最佳发展机会,或者因为审批不确定性较高,导致境外投资项目无法落地。
五、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改善中资绿色企业在境外投资的成功率和投融资环境,并提升人民币在跨境投资和境外主体间使用的吸引力。
(一)简化绿色行业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ODI境外直接投资)审批/备案流程
我国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车、储能、生物质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已形成较强技术和供应链优势,一批企业具备通过ODI开展海外投资和本地化布局的基础。推动绿色企业进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有助于拓展海外市场、缓解国内竞争压力、降低贸易摩擦风险,也可通过直接投资支持东道国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与主权贷款和政府转贷模式相比,企业直接投资更具市场化和灵活性,也有助于减少东道国新增债务压力。为此,应优化绿色行业ODI审批备案机制:一是推动“多部门、跨层级、项目化”审批向“备案制、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转变;二是将更多绿色制造、储能、新能源交通、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项目纳入鼓励类目录,对非敏感地区、非敏感行业和一般规模项目原则上实行备案制;三是加强发展改革、商务、外汇等部门系统直联和资料互认,压缩审批备案时间;四是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为项目真实、资金用途明确、环境社会效益较好的绿色ODI项目设立便利化通道。
(二)扩容多元化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工具
通过分层扩容多元化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工具,能够有效分流传统ODI审批压力。优先推广落地门槛最低的人民币境外放款、人民币内保直贷、跨国企业跨境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满足海外项目流动资金补充、大额基建信贷投放、集团常态化资金调拨需求,以债权类融资替代部分股权增资类ODI出资;再依托上海临港、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以及玉兰债、熊猫债等跨境债券产品,充分利用点心债市场,承接大额海外并购和重资产项目长期融资,构建以债权工具为主、简化版ODI股权出资为辅的投融资体系,缩短资金出境审批周期,让境内低成本人民币贷款更顺畅地输送至境外实体项目。此外,可聚焦东盟成员、RCEP成员国、中亚等经贸往来紧密、基建和产能合作需求旺盛的高可行性区域,增设人民币境外清算安排、扩容双边本币互换规模,帮助东道国金融机构搭建人民币汇兑、信贷结算渠道,引导当地合作企业、项目主体开立人民币账户并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弥补人民币出境后当地流动性不足、兑换渠道匮乏的短板,打通境内放贷、境外使用、收益回流的完整人民币循环。
(三)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覆盖范围,降低“走出去”企业的人民币融资成本
在国内,中国人民银行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可以为新能源等绿色项目提供年利率低至1.25%的资金支持,有效地促进了内地的绿色产业发展。2025年末,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这项工具的使用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转型金融项目也纳入支持范围,并将工具规模扩张至8000亿元。但是,这项工具尚不支持中资企业在境外的绿色或转型项目投资,包括用内地银行贷款资金向境外企业进行的投资。建议将碳减排支持工具的覆盖范围扩大,将中国企业或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的绿色或转型项目也纳入上述工具支持的范围。这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更多绿色企业“走出去”。
(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投贷联动”服务
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往往发现,股权融资难度更高。人民币债权融资的途径较多,也较为透明,如有很多银行愿意提供人民币或外币贷款,但境外项目的股权投资渠道有限。虽然有国家层面的丝路基金、中投公司、中拉基金、中非基金等,以及许多地方和民间的私募投资基金,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能够接触到的股权融资渠道非常有限。许多银行往往也不对接这些股权融资,很少给需要股权融资的“走出去”企业提供相关的股权对接服务。因此,银行对外投资的投贷联动工作仍需加强,帮助“走出去”企业更好对接股权融资需求。应借鉴上海科创银行的模式,转变风控模式,聚焦企业技术与成长潜力,建立专业团队。股权投资机构也应主动与支持“走出去”的银行形成紧密的联动关系,及时高效服务“走出去”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
(五)支持专业机构提供企业出海加速服务
目前,大量中资企业在境外主要从事EPC承包或设备出口的业务,真正在境外做投资和实际运营项目的情况还相对有限。许多中资企业在竞标过程中互相竞争,把“内卷”带到境外,也导致了境外项目中的EPC项目利润率不断下滑。如果有充足的股权融资、投资和人民币贷款机制等支持,加上各种风险防范工具,更多的中资企业可以直接参与项目的投资和运营,而不仅仅是“包工”或卖设备,就可显著提高境外项目的成功率和经济效益。
建议政府支持专业机构为出海企业提供一系列的“加速”服务,以促成其直接参与境外项目的投资与运营,该机构可提供的服务包括:第一,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审批协调、融资对接、合作伙伴匹配等一站式服务,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交易成本,提高项目落地效率。第二,构建“政府+智库+企业+律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协同服务体系,通过整合专业资源,帮助企业弥补国际化人才、项目开发经验和海外运营能力不足等短板。第三,建立专业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政府关系、金融支持、法律合规、市场开拓和项目开发等资源,为中资企业提供项目筛选、项目孵化、融资设计和投后管理等全周期支持,提升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运营海外项目的能力。
(六)用中国购买力支持中资海外项目
中国在推动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投资时,应考虑更多采购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绿色产品。比如一些国家的农作物和林业废弃物用于制造麻类、纺织品等,而这些也可以制成生物炭等用于煤电掺烧,降低碳排放。中国企业通过购买这些产品,可以大幅提高中资企业在相应国家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和盈利的稳定性。
此外,中国还可以更多采购“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可持续大豆、可持续棕榈油、可持续渔业产品等,一方面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发展可持续产业,同时也可以稳定中国境外投资项目的订单量,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并帮助降低这些国家绿色产品的不良率。为支持中国的此类采购,应建立中国与相关国家的绿色产品标准互认机制(如中国与巴西建立可持续大豆的标准互认机制、中国与东盟建立可持续棕榈油的标准互认机制等)。对中国采购绿色互认产品可提供金融支持(如采用可持续挂钩贷款),增加进口配额,并提供认证、检测、通关等方面的便利。
(七)强化出海企业的ESG风险管理
随着中资企业更深度地参与境外投资、建设和运营,ESG风险管理应从一般性倡议转向制度化、流程化和可执行的管理要求。第一,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制订海外投资项目ESG风险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社会和环境责任管理纳入项目审批流程,明确企业在海外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责任评估标准。第二,作为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应在支持中资企业出海的过程中,对其ESG风险进行把关,要求企业在ESG风险管理方面有一系列具体的安排,深入评估项目的社会风险,与当地的非政府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保持持续接触,积极参与社区方案的管理和实施。
(八)推动绿色标准兼容性
绿色标准不兼容是制约跨境绿色融资和人民币使用的重要制度障碍。应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绿色标准的可比性和兼容性,降低境外绿色项目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识别和合规成本。具体而言:一是以中国、欧盟、新加坡等共同推动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基础,鼓励更多“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参与目录编制、更新和应用,推动其绿色项目分类、环境效益核算和信息披露要求与共同目录对接;二是支持发展中国家利用共同目录或其未来版本,在中国内地及香港市场发行绿色熊猫债、点心债、自贸区离岸债,并开展人民币银团贷款和项目融资;三是推动中国金融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和东道国监管部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环境效益评估和信息披露协作机制,减少重复认证和标准转换成本。通过上述安排,可提高境外绿色资产在中国金融市场中的可识别性、可融资性和可投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