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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 《中国金融》: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进入新阶段

2026.09.14

202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在“十五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承前启后、扩面提质、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关键阶段的背景下出台的重要专项规划。《规划》的出台,既是对美丽中国建设长期目标的进一步落实,也是对未来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作的系统部署。


系统部署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与目标

从内容来看,《规划》包括八个部分,系统覆盖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气候变化应对、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及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共设置27项重点任务和10个专栏,并建立涵盖空气质量、水环境、碳排放、能源结构、生态系统等领域的18项指标体系。将碳排放、能源结构等指标纳入统一体系,意味着气候治理不再独立于传统环境保护,而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政策目标来看,《规划》主要服务于两个层面的任务。一方面,承接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远景目标,即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全国PM2.5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明确了2030年的阶段性目标,即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双重目标体系的设计,既避免了短期行为的盲目性,又防止了长期目标的空泛化,使得未来五年规划能够在“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之间找到平衡。


总体而言,《规划》体现了我国美丽中国建设从过去以污染治理为重点,逐步转向以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的新阶段。


转型金融迎来发展新机遇

过去十年间,绿色金融体系快速发展,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撑。“十五五”时期是我国从碳达峰迈向碳中和的关键衔接期,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前启后、扩面提质的阶段。《规划》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强调了金融的支持作用,这为转型金融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转型金融的服务对象是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化工、造纸、煤电、航空、航运等高碳或难减排行业中的低碳转型活动。这些行业虽短期内难以脱离现有产业基础直接转向“纯绿”,但其减排成效对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例如,钢铁行业需要通过短流程电炉、氢冶金、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低碳燃料替代等方式降低排放。由于这些转型路径通常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技术风险和回报不确定性较高,单靠企业自有资金或传统绿色信贷难以覆盖全部需求,因而需要转型金融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产品和投融资机制。


目前,我国转型金融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25年末,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约713亿元。相比同期44.77万亿元的绿色贷款余额,转型金融产品规模仍然较小。这一方面与转型金融仍处于制度建设和市场培育阶段有关,另一方面也受到企业转型能力、金融机构识别能力以及市场激励机制不足等因素影响。但从政策进展来看,我国在“十四五”期间已经开始为转型金融建章立制。比如,自2022年起,中国人民银行便已经组织制定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和农业四大领域的转型金融标准,在20多个省市开展试用,并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扩大标准制定领域,航运、化工等第二批转型金融标准也在推进中。在地方层面,浙江、重庆、天津、上海、河北、江苏等地也陆续出台转型金融目录、工作指引或政策体系。


转型金融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否形成协同。对企业而言,首先需要制定可信的转型规划,明确基准排放、减排目标、技术路径、投资计划、时间表和治理安排,并在执行过程中持续披露进展。大型企业通常具备较强的数据基础、规划能力和融资能力,相对更容易编制完整的转型方案。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编制长期转型规划、开展碳核算、设定转型目标都存在较高难度和成本,甚至可能超出其能力和承受范围。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即使中小企业正在开展节能改造、设备更新、燃料替代等实质性转型活动,金融机构也未必能够准确识别其转型贡献,进而提供匹配的融资支持。这就需要引入更灵活、更适配企业能力差异的转型金融工具。


发展转型金融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建议

要实现碳达峰后的持续减排并最终迈向碳中和,需要金融体系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从支持“纯绿”的经济活动,转向支持不断转型的高碳行业。


首先,金融机构要提升转型金融服务能力,推动投资组合低碳转型。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充分认识转型金融的重要性。由于金融机构自身运营排放相对有限,其气候影响主要来自投融资活动形成的温室气体范围三排放。因此,实现自身碳中和目标不仅需要降低运营排放,更需要推动资产组合和客户结构低碳转型。对于缺乏转型金融服务能力和业务经验的金融机构,应积极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发行业转型金融工具和评价方法。比如,可利用国内研究机构推出的绿色低碳转型目标设置工具(CRTT),帮助企业客户明确所在行业适用的减排路径、阶段目标和关键指标,提高金融机构识别可信转型活动的能力。此外,金融机构也应积极利用风险补偿、贴息支持、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地方转型金融试点等政策工具,降低转型项目的不确定性,提高开展转型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其次,传统高碳企业应主动制定转型规划,将低碳转型转化为竞争优势。我国全国碳市场逐步扩围,已从最初覆盖电力行业逐步向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重点高排放行业扩展,预计到2027年,化工、石化、民航、造纸等行业也将被纳入,届时碳市场将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因此企业碳排放管理和减排能力将越来越直接影响其市场竞争力。此外,包括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跨国企业碳中和目标在内的外部因素也通过供应链对企业涉外活动产生制约。因此,企业不应将转型仅视为合规要求,而应将其作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一方面,企业需要制定可信转型规划,明确碳排放基准、减排目标、技术路径、投资需求和实施时间表;另一方面,也需要将转型目标、技术路线和减排绩效转化为金融机构能够识别和评估的信息。


再次,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转型金融制度体系,解决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实践中面临的标准不统一、信息不足、风险难识别和激励不足等问题。一方面,应持续完善重点行业转型金融标准体系,根据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特点,在标准体系、评价指标等方面,做好“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有效衔接,为金融机构识别可信转型活动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应加强财政、产业、金融和环境政策协调,通过风险分担、激励机制和试点政策,降低转型成本,提升各方参与转型金融的积极性。


最后,整合各方力量,推动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由于产业链和供应链高度全球化,低碳转型已不再是单个企业或单一国家可以独立完成的任务,而是涉及上下游企业和全球供应链的系统性转型。因此,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需要发挥连接和支持作用。各方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持续跟踪全球转型金融发展趋势、气候政策变化以及供应链低碳要求。最重要的是,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还应发挥知识支持、能力建设和多方协调作用,推动市场主体从“理解转型金融”走向“实施转型金融”。在这一过程中,国际合作平台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可持续投资能力建设联盟(CASI)和“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平台,通过汇聚金融机构、企业、政策制定和研究机构,开展能力建设、案例分享、政策交流和实践探索,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学习和合作渠道。这类平台有助于促进国际经验与本地实践结合,提升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转型金融业务的能力,同时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协同的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体系,促进更好开展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