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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贯彻落实《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试行)》

2022.11.24

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成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专班,在湖州市36家银行机构全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探索保险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并尝试选取个别银行机构开展银行信贷碳排放核算工作。结合总行下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操作手册》,对照披露试点基础和银行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订了全市银行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5个版本,银行可根据自身能力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原则上,要求已开展环境压力测试的能力较强银行采用“全口径披露版”,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上银行采用“无压力测试版”,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下全国性银行在湖分支机构采用“无投融资版”,资产规模100亿以下地方法人机构采用“无碳足迹版”,能力相对较弱的村镇银行采用“定性披露版”。同时,制定《季度环境信息披露简报》,以6表43要素重点反映银行季度环境信息。明确要求银行机构在环境信息披露中采用人民银行口径统计数据,2021年6月份全部对外披露2020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从2022年起常态化按季开展披露。目前,湖州市36家金融机构已完成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及2021年一季度环境信息披露简报,将于近期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