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绿色金融领域,围绕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制定《克拉玛依市创建绿色金融创新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绿色柜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克拉玛依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经验和可复制推广案例总结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在培育绿色金融发展的经济方面,克拉玛依市将绿色基因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以产业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丰富绿色金融发展的产业基础,制定《克拉玛依市绿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克拉玛依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2021年克拉玛依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分工方案》等文件,持续推动经济由“单一能源和产业”结构向“一主多元”结构转变,持续推进经济底色变“绿”,发展质量变优。
在城市发展污染防治及产业绿色化改造领域,出台《克拉玛依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克拉玛依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克拉玛依市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工作方案》等政策制度。
在绿色金融发展人才智力支持方面,出台《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新克人才发〔2017〕6号),引进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落地克拉玛依,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服务人才发展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