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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1.25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

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加快推进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加快推进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南太湖建设好”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建设南太湖新区”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湖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有力支撑。为加快推进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绿色金融集聚辐射能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决策部署,以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主线,运用先进金融产业集聚理念和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南太湖新区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绿色金融与产业、生态环境、创业创新和生活方式的融合发展,努力建设具有湖州辨识度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城市,为打造“重要窗口”示范样本提供金融引擎。

二、规划目标

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位于湖州南太湖未来城核心区块,北临太湖、南至荣丰路、西至长兜港、东至泥桥港,总面积约5平方公里。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规划建设南太湖金融街、绿色金融小镇和绿色金融大厦(简称:“一街一镇一大厦”)。力争用8年时间,实现入驻金融企业超百家、注册金融企业超千家、管理金融资产规模超万亿的目标(简称:“百千万”目标),努力把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打造成为区域金融机构聚集地、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地、地方金融落户首选地和金融生态企业汇聚地(简称“四个地”定位),为将湖州建设成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区域金融机构聚集地。在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规划建设南太湖金融街,分为金融东街、金融西街两个街区。通过优化布局、政策引导、完善配套,重点招引集聚各类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努力建设成为金融机构门类齐全、金融功能完备、商务配套优良的区域金融机构聚集地。鼓励引导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和新设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南太湖金融街。

(二)打造绿色金融创新示范地。在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规划建设绿色金融大厦,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先行先试,打造区域绿色金融生态圈。设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湖州运营服务中心,推进“绿贷通”“绿融通”“绿信通”等平台实体化运作。集聚发展绿色金融科技公司、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绿色金融培训机构等绿色金融生态企业,将绿色金融大厦打造成为绿色金融制度标准、产品服务创新的成果转化中心和推广中心。

(三)打造地方金融落户首选地。在太湖绿色金融小镇1.0版基础上,规划建设以地方金融和新兴金融为主导产业的绿色金融小镇2.0版。通过“撒手锏”级金融政策和“全流程、高效率”服务品牌,大力培育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重点引进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基金及其管理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打造地方金融和新兴金融组织落户首选地。

(四)打造金融生态企业汇聚地。在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培育引进金融生态企业和金融中介机构,规划建设金融服务市场。大力引进金融大数据、人工智能、云服务平台等金融科技公司,推动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设立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实验室与研发中心等。积极引进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金融中介机构,打造区域金融生态企业汇聚地,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推动、落实和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设在市金融办,由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专班组长,专班内设规划组、产业组和招商组。南太湖新区和市城市集团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支持南太湖新区和市城市集团出台金融机构招引政策,加大在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空间规划、金融机构用地指标、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入驻奖励及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南太湖新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准入管控,有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三)加强人才保障。加快金融人才培养、交流和引进,依托金融机构常态化挂职机制,从金融机构选派优秀人员到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挂职锻炼。对在绿色金融中心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的金融机构、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扶持奖励。

 

附件: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产业布局


 

附件

 

南太湖绿色金融中心产业布局

 

(一)持牌金融机构。引进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南太湖金融街。持牌金融机构主要指经国家监管部门批准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销售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

(二)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地方金融组织落户南太湖绿色金融小镇。地方金融组织主要指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投资公司、地方各类交易所、民间融资服务机构等。

(三)新兴金融组织。引进各类新兴金融组织落户南太湖绿色金融小镇。新兴金融组织主要包括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以及各类合规新兴金融组织。

(四)金融生态企业。鼓励与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生态企业落户南太湖绿色金融小镇或绿色金融大厦。金融生态企业主要包括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研究机构、金融培训机构、金融征信机构、金融咨询机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等金融生态企业。

(五)金融中介机构。鼓励金融中介机构落户南太湖金融街或南太湖绿色金融小镇。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财务咨询公司、金融商务代理机构等。

(六)金融监管部门。鼓励和支持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落户南太湖金融街,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机构。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