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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构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共出台85个政策措施、方案办法

2022.11.25

昌吉州构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共出台85个政策措施、方案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06 11:21:39 来源:昌吉日报

自治州整合运用现有产业、招商、财政和货币政策,把高质量发展各项支持政策引入绿色金融试点工作中,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绿色融资等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以来,自治州相关部门共出台85个政策措施、方案办法,为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自治州出台《建设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两年半倒计时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全州绿色金融发展方向、思路和重点,制定了政策、改革等“清单”,成立了自治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专班,对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统一组织和高位推进。

参照国家已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自治州制定出台《绿色企业认定办法(试行)》和《绿色项目认定办法(试行)》,通过对自治州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农业和绿色旅游等领域的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进行认定,优先对接金融资源,激励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印发《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每年至少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绿色金融补贴、风险补偿和奖励。引进中国投资协会绿色发展中心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成立新疆首家绿色金融与科技创新管理中心,赋能绿色产业转型升级。

自治州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王东胜介绍,自治州积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创新,摸索出一些颇具昌吉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途径。

量身定制,特色创新取得新突破

自治州创新建立绿色金融五大体系,即绿色产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创建25个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单位和15家绿色工厂。制定出台《自治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二、三产业配套的70项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梳理形成66个绿色金融产品,建立了层次分明、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多层次、差异化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挂牌成立25家绿色专营机构,在全疆率先实现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全覆盖。成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组织,25家金融机构签订自律公约,成立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工作宣传推广和优惠政策三个工作组,合力形成更加友好、快捷、高效的绿色金融业态。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首期1亿元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成功挂牌发行;绿色企业东方环宇和西域旅游上市融资8.19亿元;15家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高危企业全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州积极推动全生物分解材料上下游产业发展。累计投放农业科技贷款13.3亿元,重点支持蓝山屯河降解材料生产线建设及产品加工,有效防止土地“白色污染”。支持慧尔农业液体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有效改善作物生长微环境,加快土壤修复。

我州金融机构还大胆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近期,农行昌吉分行成功办理5000万元全国首笔“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解决九圣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难题。

自治州出台《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由专业团队负责推出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性项目、引进的绿色金融产品、产业项目获得全国推广、认可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业务补助;获得省级推广、认可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业务补助,支持专业团队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服务。

自治州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为目标,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试验区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迅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正支撑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迈好第一步 见到新气象】昌吉州打造绿色金融“昌吉样板” - 中国昌吉网 (cjxw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