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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绿色金融 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11.25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 (市、区、特 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 《关于印发 <贵州省贵安新区建>的通知》 (银发 〔2017〕 156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 设和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绿色金融创 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 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孙志刚 (省委书记、省长) 

副组长:秦如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任湘生 (省政府秘书长)

       孙登峰 (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 

       马宁宇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潘大福 (省政府副秘书长) 

       于 杰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谢 念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网信办主任) 

      陈少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凤友 (省教育厅厅长)

       廖 飞 (省科技厅厅长) 

      吴 强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晏婉萍 (省财政厅厅长) 

      韩先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朱立军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集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熊德威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袁家榆 (省农委主任) 

     王 扬 (省水利厅厅长) 

     季 泓 (省商务厅厅长) 

    李三旗 (省旅游发展委主任) 

    黎 平 (省林业厅厅长)

    汤向前 (省国资委主任) 

    王 彬 (省工商局局长) 

    李建民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张 平 (省统计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唐 林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 瑶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瑞怀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李华涛 (贵州银监局局长)

    杨 光 (贵州证监局局长) 

    谭 论 (贵州保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李瑶兼任 办公室主任,张美钧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石化清 (省财政 厅副厅长)、姜平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马林波 (省政府金融 办副主任)、孙涌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金利佳 (贵 州银监局副局长)、张国辉 (贵州证监局副局长)、黄海晖 (贵州 保监局副局长)、宗文 (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贵安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 关文件,由省政府金融办代章。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各项决策部署; 统筹协调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全省绿色 金融发展,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 境保护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等国家部委的 沟通衔接;研究制定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推 动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的任务分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定 期跟踪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 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 验区和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 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 行等七部委印发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6〕228号)、 《关于印发 <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的通知》 (银发 〔2017〕156号)和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意见》 (黔府办发 〔2016〕44号)相关要求,积极做好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 创新试验区和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相关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及在黔有关金融机构每月10 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金融办)报送全省绿色金融发展 及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情况;同时,各市 (州)政府每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地绿色金融发展 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省政府金融办资本市场处赵世磊、石 鹏,联 系 电 话:15685173558、15597854918,邮 箱:804133279@ qq.com。) 

抄送: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 部,省军区,省武警总队。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共印740份,其中电子公文7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