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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惠”贷款业务的通知

2023.03.05

印发日期:2022-06-28  发布日期:2022-07-05  沪水务〔2022〕336号

各有关金融机构、各区水务局、各供水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践行《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水等领域绿色信贷的支持力度,激发节水市场内生动力,推动实体经济复工复产和绿色低碳发展,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水惠”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类型

 “节水惠”贷款是指由政银联合设立的一项绿色金融服务,目的是通过为用水企业(单位)、节水项目和节水服务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支持,切实助企纾困,助力复工复产,并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节水领域。

二、支持领域

 “节水惠”支持领域包括节水技术改造、供水(原水)管网(系统)改建和漏损控制、非常规水源利用(雨水、再生水、海水利用等)、农业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节水“三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合同节水等项目。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级、市级水效领跑者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等节水示范载体。

三、服务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节水惠”贷款主要包括以下六项服务内容:

(一)保障信贷资源。鼓励有关金融机构优先保障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领域的信贷需求和信贷资源。

(二)优化授信方案。有关金融机构可采取主动授信方式为企业核定授信额度,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有关金融机构可结合项目开发建设期限、技术研发周期和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期限等因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

(四)实施利率优惠。鼓励有关金融机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贷款利率。

(五)创新担保方式。对于采取节水改造工程减少碳排放的企业,可用碳排放权依法依规办理抵质押贷款。

(六)建立绿色通道。在审批和放款流程上建立专项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办理效率。

四、组织程序

上海市水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组织开展“节水惠”贷款服务工作。上海市水务局下属的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受上海市水务局委托,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受理和确认,上海市水务局负责对推荐的企业、项目进行审核。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对接节水项目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对推荐企业、项目进行独立审贷。

五、办理流程

 “节水惠”贷款按照“企业申请、政府推荐、金融机构独立审贷”的原则,履行以下流程:

(一)项目申请。在上海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节水惠”贷款支持方向和要求的项目可以向上海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申请,填写《上海市“节水惠”贷款申请表》(见附件)。项目申请企业应对申请“节水惠”贷款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项目初审。上海市节约用水促进中心对“节水惠”贷款申请项目进行受理确认,再经上海市水务局审核后纳入备选项目库并推送至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三)项目审贷。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备选项目库内项目信息和融资需求合理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指导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独立审贷,根据企业信用情况、节水效能、资金用途等,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担保方式及优惠利率。

(四)贷后管理。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监测,确保企业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于每季后10日内,将本行上季度发放“节水惠”贷款信息向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报送,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相关信息与上海市水务局共享。

六、保障措施

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惠”贷款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上海市水务局与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监督指导,确保项目的实施和效益发挥,并定期总结评估全市工作成效,提炼商业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节水惠”贷款政策宣传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节水惠款融资。

附件:上海市“节水惠”贷款申请表

上海市水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22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节水惠”贷款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