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试点地区“自下而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实践证明,绿色金融通过合理配置资源,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2024年3月27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了绿色金融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作用。8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标志着我国绿色转型进入新阶段。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国家层面多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的制定,同时,多地也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制定了不同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并取得显著成效。
为更好地研究总结各地区开展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验,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开设“地方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专区,分为七个模块,包括政策与政府引导、项目库和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绿色化和转型规划、产品服务实践、标准推广落实、重点领域与前瞻研究、地方最新动态。七个模块全方位展现了各试点地区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实践案例、前瞻做法以及最新动态。